黎纾被无罪释放了。
沈宥简单地整理了一下办公室的东西,锁上门,对她说:“走吧,我们回家。”
“回家?”黎纾眨巴着尚有些红肿的眼睛,怯怯问道,“真的,不起诉我吗?”
话音刚落,一只温热的大掌便轻轻落在了她头顶,温柔地抚摸她的头发。
她好奇地仰头看向他,两人对视,他目光深邃,漆黑如墨的眸子倒映出她的身影。
“要是每个遭受不法侵害行为的受害者,都因为担心自己防卫过当,会受到法律制裁,而不敢制止不法侵害,这不是一件既可悲又可怕的事情吗?”
“更何况,”他浅笑,似融融春日中,徐徐绽放的花蕾,“你是正当防卫,法律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她被他的笑容迷了眼,有那么一瞬晃神,回过神后,又问他:“那我,是以什么身份跟你回家?嫖客和卖淫女吗?”
他怔了一下,没想到她居然会这么说。
“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哦,”黎纾似懂非懂地点头,“所以,你是知法犯法?”
沈宥无语,掐了掐她的脸颊,“我跟你可没有金钱往来,称不上卖淫嫖娼。”
“那是金主和情人?”
她握着他的手腕,想拉开他的手,但他却怎么也不肯松手。
于是,她便有样学样,伸手掐他的脸颊。
“普通人包养情人,只是违背道德。但是公务员包养情人,属于违反纪律,会被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的。”
沈宥说罢,见她嗫嚅着唇瓣,不知又要说些什么胡话来气他。
他倏然低头,在她唇上印下了一个蜻蜓点水般的吻,低声问她:“这样,还是很难定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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