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了爱这个字,凌凄嘴角浅弯,一股暖流由上至下贯穿身体,散至四肢百骸。可他又知道搭在他肩上的这个人并没他所说的那么勇敢,凌凄不是一个普通男人,他是一个法律上都不合法的性别,是别人眼里的怪物。
确实无人可以轻易替代他,喜欢他只不过是猎奇,既是奇,那必是难寻的。
细瘦的手压上肖潇予的胸膛,将他推了起来,浅眸暗淡,脸颊红潮渐散,轻飘飘的语调说:“谢谢你,愿意跟我说这些话,你不用解释那么多,我可以跟你做爱,你想要的时候我可以去找你。”
搁在以前,这番话正中肖潇予下怀,可如今就像利剑一样捅进身体痛彻心扉,凌凄心里装不下他了。果然凌凄轻笑,笑得那般好看地又补一刀:“就是以后你别再这样闯过来了,我去找你,只要白天都可以。”
肖潇予面无表情,嫉妒、酸涩、不甘都在胸腔环绕,凌凄迎上去吻了他的额,他的鼻尖,再轻轻落在唇上只停一秒就抽离,他说了一句以前肖潇予跟他说过的话。
“做什么都行,别在我身上留下痕迹。”
从来不知,这句话这般伤人,凌凄以前是用什么样的心情应下的,他又是用什么心情每次做完自己洗干净独自离开。肖潇予唇颤着,应了声好。他尽量让自己笑着,模仿那时凌凄蛮不在意的表情,好痛啊,是那种无力的悲鸣。
凌凄没看出肖潇予的苦涩,他心情很好。凌凄喜欢肖潇予,少时就喜欢,不光因为肖潇予是第一个会关心他的人,在凌凄眼里,肖潇予是遥不可及、高高在上的。他第一次见肖潇予,俊俏少年骑着高壮的棕黑色骏马优雅踏来,凌凄不懂,惊了马,那少年非但不怪罪,还牵马前来教凌凄该如何摸它。
他牵着凌凄的手抚在顺滑的皮毛上,握着凌凄给马喂了胡萝卜,小小的爱恋从那时起在心底萌芽。
那日后凌凄一有空就躲在马场外面看肖潇予训练,帅气的少年手持缰绳,那美丽灵动的动物在他手下张弛有度,慢时步伐轻盈高雅,快时蹄声悦耳,速度如闪电目不暇接。
凌凄从不敢奢望那马背上的人能够看到他,直到凌凄发现他躲着的角落里一副崭新的蓝色手套,上面纸条写着“天儿凉,看我训练别冻坏了手”,凌凄这才知道每日那些不经意的对视不是错觉。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凌凄喜欢肖潇予,所以在他毫无防备地被摁在更衣室里时没有反抗,疼了没有喊,本能索吻时肖潇予嫌弃躲避他也觉得理所应当,怎还敢妄想与他牵手同行。可人总会贪心,凌凄能看到肖潇予在他身上醉生梦死的模样,他觉得自己是特别的,哪怕他知道肖潇予用家人反对搪塞他他也安然接受。
送行那日他才意识到自己不过是随手就能丢的安抚玩具,有梦才会碎,梦越是甜醒的时候才更难以接受,凌凄用了两年收拾残骸。此时他说一切都是误会,搁在一年前也许凌凄会感动得痛哭流涕,可那对双胞胎让凌凄意识到,哪怕没有喜欢,也能对伙伴有最基本的尊重。
那个心动的吻让凌凄明白自己的心意,也想通了喜欢未必非要拥有,还可以享受。
现在他在眼前,他们刚刚接了吻,他的性器为了自己挺起,这爱好像真的有点爱,凌凄觉得很新鲜。他后仰抬腿,脚踩在洗手台上。凌凄不胖,可他臀腿圆润,如今双腿曲起劈开,大腿肌肉挤在一起更显软糯,小腿线条却是柔美又修长。肖潇予爱死了这样的身材,他有男性的骨骼分明,也有女性的娇柔,看着性感迷人,握在手里让他流连忘返。
布料滑下半掩,嫩红缝隙若隐若现。凌凄牵起肖潇予的手伸进衣服,压着他的手指头埋进湿透的阴唇,由下至上轻滑一下,掠过小巧阴蒂再将那指按进穴里,他问:“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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