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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8章 令人头疼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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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七天的集训,各分队有着各分队专业上的训练。

所有专业训练都针对维和行动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和调整。

在PLA军事教材上的一些科目标准并不适用于维和部队。

虽然庄严在技战术上绝对是高手中的高手,不过对于维和任务条件下的战术科目却还是需要认真学习。

反劫持科目的演习胜利,并没有让庄严翘起尾巴。

获得一点点成绩就翘尾巴的年代已经过去了,庄严早已经是一名成熟的青年特战军官。

七天里,倒也学到了不少维和方面的知识。

就从最简单的生活方面,M国当地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信仰www.loushuwu.ccM口径的M99大狙,有重机枪等。

赶走他们还不是小菜一碟?

可是,当教员们开始指导战术科目之后,大家才指导,想象中的维和跟自己脑子里打仗根本就是两回事。

维和任务和打仗的最基本区别就在于曾经的联合国秘书长哈马舍尔德提出的“维和三原则”。

什么是维和三原则?

也就是——开展维和行动前须得到当事国的同意;保持中立;必须在自卫或者履行授权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武力。

其实三个原则里,最让人头疼的原则就是第三条。

侦察兵也好,特种兵也好,接受的交火训练永远只有一个——先敌发现,先敌开火,用最快的速度消灭最多的敌人。

也就是说,一旦双方不可避免交火,就要在最短时间里分出胜负,不是你突突了我,就是我突突了你。

可维和任务中的“必须在自卫或者履行授权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武力”却如同孙大圣脑袋上的金刚圈,将维和警卫分队的队员们手脚绑得死死的。

为什么这么说?

按照规定,进入M国之后,维和分队是中立的,绝对不卷入当地冲突,绝对不帮任何一方进攻另一方。

如果对方不开枪,维和部队就绝对不能开枪;能够警告制止的,也绝对只能警告制止;真的受到威胁,能不打击对方身上致命部位的,也最好选择四肢这种非致命部位进行射击,绝对不能搞什么一枪毙命。

这些已经足够让这些本身训练时候完全按照枪枪夺命的两栖侦察兵们头疼了,但这还不是全部……

这第三条,才是最要命的,也才是警卫分队所有行动的准则。

按照这条极其保守的原则,当武装分子出现在你面前,并且吵你挑衅,并且开枪的时候,警卫分队的队员只能按照口头警告、拉枪栓示警、鸣枪示警、射击费致命部位、击毙这五个步骤来走。

听起来是不是有些熟悉了?

这和国内警察还是十分相似的。

曾几何时,国内的警察叔叔们同样遇到这种要命的情况。

面对有威胁的犯罪分子根本没法直接开枪,还要警告、鸣枪,然后才能开枪射击对方。

而且打死了对方,也许还要遭人喷一脸的口水,说什么干嘛不打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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