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家经济优渥,平时都雇着保姆,却没让周浔长成五谷不分的人,他从小就特别能吃,饿了就自己下碗面果腹,从小学就开始这么干,以致经验丰富。
林韵自觉地去洗了两副碗筷,给对方搭把手,帮忙夹面条。
盛面时,却被周浔的话吓得手抖,“我怎么觉得你今天怪怪的?”
“没有吧,”林韵淡笑,他没有原主那股优越感,结果被周浔察觉出来了。
“哈哈,没什么,”周浔没说下去,反而是把他盛好的那碗面给端走了。
两人坐到餐桌,林韵觉得最好告诉对方最近不要随意出门,特别是在七天后,“你这几天回学校吗?”
“不回,我是艺术生,在家画画也行。”
“那就好,啊!我不是那意思,就是……就是最近不大安全,留在家里更好,”林韵发现自己说错话,赶紧改口。
正在玩手机的周浔见他这幅傻样,不由笑了笑,“我还以为你又要拿长篇大论教训我,从小你成绩就比我好,总喜欢拿学习来说事……我天生不是读书的料,读美术,只是想考大学容易点。”
“……”数学基础都不会的林韵不知怎么回答,周浔这个人还是不错的,只可惜末日来了,以后不会有高考了。
“说来也怪,我们根本没做过同学,却意外地认识到现在,明明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周浔若有所思地看着他。
林韵摇头,“相遇即是缘分,怎么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难得你说出这样的话,”周浔玩味地笑,把袖子撸了起来,露出缠在手臂上的绷带,“你看。”
林韵顿时皱眉,“这是怎么弄的?”周浔的手臂了受伤,而且是动过手术的样子,这人怎么不早说?年纪不小,却不知道爱惜身体。
“之前打架弄的,也不算很严重,”周浔还没说完,手臂就被人给捏住了,这让他很不适应。
林韵仔细地观察,他曾经在工地里干过一段时间,也曾受伤过,对这骨伤有几分了解,伤筋动骨一百天,你虽年纪轻,但也要好好爱惜。”
周浔见他皱眉,似乎在意自己,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心里渍渍称奇,“没事,几个月前的伤,现在钉子都取出来了,很快就能好,”他把袖子放下挡住纱布,“就是不能碰水,洗澡有点不方便。”
林韵听后,心里计划趁这几天去买点骨头给他炖汤,争取把人养好,“嗯,快吃吧,吃完我去洗碗。你这几天就好好养伤,别到处跑了,”说完,又想起周浔是个爱玩的人,不免问:“今晚你在不在家。”
“在的,”周浔趁人洗碗的空档,拒绝了朋友去酒吧邀请。随后,疑惑地望向厨房,今天的林韵很不正常,他其实并不讨厌对方,但也清楚这人没把自己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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