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看不明白,这一个棍子上长了五个枝丫,后面还有一支笔杆不甚挺直,且过于细长的红色毛笔,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姜世云看了一眼,猜测道:“一只手和一支毛笔?是在说他开始习字了?”
“红色的毛笔么?在学画画也不一定。”经夫郎提醒,林方旭恍然大悟。
远在京城的林小木,手拿一杆定制红缨小□□,身穿红色练功服,被商道虞养得很好小胖脸,表情坚毅。
他正在为大伯父和大堂哥展示自己刚学的几招枪法。
舅舅说,两军若是交战,别的不说,悍勇的气势定要胜过对方。
所以林小木每挥出一枪,便要厉喝一声,自认为气势无双。
落到林方勤和林修皓眼里,便是说不出的可乐,胖手胖腿的小不点,挥舞得不快也不稳,偏还一脸严肃,奶声奶气地在那里“嘿嘿……哈哈!”
林修皓已经憋笑,憋得满脸通红,肩膀一抖一抖的,林方勤眼里含笑,看着小人儿耍到最后,做了一个威风的收尾。
立刻拿了红狐披风,将人裹住,抱了起来。
“大伯父,这是舅舅刚教我的,我才学了两天,就学会了。”林小木有些小得意道。
“恩……不错,小木很有天赋,练得很不错。”林方勤闭着眼睛夸赞道。
“真的吗……?”林小木有些高兴,觉得大伯父虽然不习武,但是很有眼光。
“我写信给父亲和姆父说了我习武的事,还说了,我选的兵器和姆父一样,也是红缨枪。”
外祖父说,姆父比舅舅们都厉害,林小木便理所当然地认为红缨枪是最厉害的兵器。
林修皓听了半天,此时有些惊奇道:“你竟然会写信了!认识几个字儿了呀?”
林小木红了红脸,有些不好意道:“当然会写了!我已经认识好些个字儿了呢……”
林方勤从当账房起,便想经营个茶庄,而他夫郎想经营茶山,自己制茶。
如今金丝茶已经打响了名头,南子攸那里的茶款也已经结算,挣了不少银钱。
因此林方勤打算实现自己的梦想,大过年便来了京城,打算将独一无二的金丝茶庄开在这里。
毕竟五仪县买得起金丝茶的人也不多,而且除了送给皇帝的三成,再刨去卖给南子攸的,剩下的也没多少。
一同来的还有参加今年会试的林方启,以及死皮赖脸闹着要来长见识的林修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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