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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几天到季泽的生日。

沈初数着手机上的倒计时,眼巴巴地盼着那一天快点来。

一袋水果糖当礼物,感觉有点寒酸。

沈初收拾收拾书本,准备放学去街上逛逛看有什么可以买。

沈初很少逛街,或者说得更具体点,他近五年来似乎就没逛过街。

他的性子静,不爱出门,孟雨疏跟他一样,整天宅在房间做自己的工作。两个人唯一的出门娱乐方式,大概就是去小区附近的超市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

今天是沈初第一次走进路边花花绿绿的店铺,茫然地给季泽挑选礼物。

十八岁的成人礼,总该送一个有纪念意义的礼物,什么情侣对杯、项链、书包、手镯就先略过吧。

他走走停停逛了大半条街,最后停在了一家篮球鞋店铺外。

季泽篮球打得那么好,篮球鞋也没见着有几双,沈初抬脚走进店里,要不给他买一双鞋子吧。

然而十分钟后,沈初又重新回到了街上。

贵,没钱,买不起。

他掏掏兜,还差个几百块钱。

也不好意思张嘴问孟雨疏要,有点儿后悔自己为什么不早点攒钱。

街上有招小时工发传单的,一小时十几块钱。

沈初算了算时间,如果这几天不去补习班,满打满算应该能挣够一双球鞋的钱。

他有些纠结,是补习班还是发传单。

最后沈初掏出手机,给季泽发了条信息。

沈初:左手右手,选一个。

左手补习班,右手发传单。

沈初默念:“右手右手右手…”

季泽:左手。

你妈的,为什么?!

沈初:选右手。

季泽:哦,我选右手。

于是沈初去了招聘的店里,揽下了这份活。

一小时十八块钱,穿着棕色的大熊工作服,街头街尾来回走。

这活不算累人,只不过大熊工作服太过肥大,不是高个力气大的少年撑不起这身衣服。

“我们店是少女服饰,传单要发给小姑娘。”店长有些年轻,估摸着只有三十出头,她看沈初长相帅气,先和店里的员工小姐姐们犯起了花痴。

“走累了就回来歇一歇,把头套一摘,露出你帅气的小脸,我给你拍个豆音,肯定能火。”

沈初把那个沉甸甸的大熊头套戴在头上:“还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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