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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玲姐立马跟上,“看吧我就说,你有感情事,你还说没有,你喜欢谁了,跟我讲讲?”
“我哪里说没有了,我刚刚是说你说太多,我插不上话。”
“好好好,那我不说了,你说,是哪个,我认识不认识?”
周遭再次恢复安静,我犹豫再三,仰头后脑勺便抵在门把手上,“你认识。”
“我认识?谁啊,我怎么记得你从小到大没什么要好的男孩儿,让我想想。”
我打断她的思考,“不是男孩儿。”
话说出口得如此顺利,我望着头顶闪烁的灯,继续说道:“是个像星星一样的姑娘,我喜欢她,很喜欢很喜欢,喜欢了一年了,我曾经因为胆怯懦弱离开了她,我想时间长了我慢慢就不喜欢了,但我错了。”
我说,我还是好喜欢她,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喜欢别人了。
说这些话的时候,我觉得我应该是笑着的,但抿唇尝到了咸涩。
喉咙黏黏腻腻的,似乎想要阻绝我接下来的话,我努力咽了两口水。
“妈,我知道我这样不对,但我控制不住,她开心我跟着笑,她难过我就想哭,我喜欢她,心疼她,敬佩她,她站在那里,我就再也看不到别人了,眼里只有她。”
我抬手抹了两把泪,拿着手机的手止不住地颤抖,我用另一只手按住了,对着听筒说:“妈,你会不会不要我了。”
叹息透过听筒落到耳中,我的心跟着提起。
过了大约几秒,还是几分钟,甚至几个小时我觉得都有可能,好久好久,那边才再次传来一声叹。
“暖暖,是小宋吗?”
我哽咽着说,是,是她,我喜欢宋月。
“明天回来吃饭吧,我今天买了个大蹄膀,给你们炖肉吃。”
玲姐的声音很轻,像她问五岁的我要不要跟她一块住那会一样,亦像她抱着我跟我讲小春花时一样,无限柔和,无限包容。
我突而就笑了,说,好,我跟宋月一块去。
玲姐也笑了,说了些无关紧要的,类似于那大蹄膀打了八折,是她精挑细选出来的,还买了只老鸭子可以炖汤喝的话。
最后,玲姐说,暖暖,你没有错,我也不会不要你。
“好好好我知道了,你洗澡去吧。”我说,接着忍着鼻酸挂了电话。
世界重归安静,头顶的灯依旧闪烁,月光亮了暗,暗了亮,露在外面的脚脖子冻得有些凉,举着手机太久的手一阵发麻。
我瘫坐在台阶上,胸口汹涌的血气逐渐凉下去,待到游遍全身,再重新暖起来。
该回去了。我站起身,拍拍屁股灰。
去给宋月做饭,等她醒了就能吃热乎的了。我走向楼梯。
要怎么跟宋月说呢,会不会都是我一厢情愿自作多情,万一她不喜欢我怎么办。我迈了两步台阶。
那就追她,反正近水楼台。
我定了心,走下半层楼,在拐角处转身。
抬头的瞬间,我看见台阶下站着一个人。
声控灯没有起作用,她便安安静静站在那里,黑暗中徒留一双眼睛熠熠生辉。
是宋月。
我呆立原地,她却踩着台阶缓缓走来,站在矮我一阶的地方,望向我。
“暖暖,我听见了。”
第53章 娇矜(23)
其实很多时候我是喜欢宋月直言快语的,比如当我犹豫网购回来的衣服哪件好看时,玲姐会说咱们暖暖穿什么都好看,宋月却是仔细分析,认真告知,然后帮我将两件都退回。
又比如我刚学做菜那会,作为试菜官的玲姐和她反应亦不相同,前者能吃就行,后者直截了当点出问题所在。
还比如工作上我得过且过,遇难一朝逃避,日日甩锅的态度,我向宋月说我太笨了学不好,她注视着我说,不笨却懒。
宋月从来就是个懂得如何正视自己,接纳自己的姑娘,她用自己的方式一点点教会我该如何更好。
我便从起初听到类似话的恼羞到如今,甚能全盘接受并改变的模样。
但现在,此时此刻,站在一级台阶之上与她对视的我,那种熟悉的恼羞感又回来了。
她听见了。
竟也这么直截了当地说了出来,当着我的面。
她站在这里多久?听见了多少?为什么都说出来了不说完,偏就四个字。
抓心挠肝,不足以形容我现在的心情。
好讨厌。
我张了张口,喉咙干干的:“你怎么起了。”
快顺着我的话茬接下去吧。
“你向玲姐说我不是这里的人。”
“不冷吗,就穿这点就出来了?”
快顺着我的话茬接下去吧。
“你向玲姐说你喜欢了一个姑娘。”
“饿不饿,我回去给你做饭吃。”
快顺着我的话茬接下去吧。
“你向玲姐说那个姑娘是……”
“宋月!”我终于憋不住,拽着她就往楼下走,“我饿了,回去吃饭!”
这次,她没吭声了,由我拉着走,她的手腕暖呼呼的,似在掌心开出了朵春花一般。
奇奇怪怪的,现在是秋天。
我想着甩甩脑袋,驱赶掉这怪异的比喻。
到家的第一时间,我躲进了卫生间,匆匆留下句“我洗个澡”,便慌乱打开淋浴头。
水洒下来的声音掩盖了宋月在门口的踱步,门缝下能看见她的光影停留,我木楞楞站着一会,门把手晃了晃。
“暖暖,你没拿睡衣。”
“不用拿!我待会儿出来换。”
半晌,“好,那我先去做饭。”
光影撤去,宋月离开了。
得,她还想着做饭。我瘫坐到马桶盖上,盯着旁侧发呆。
雾气很快蒸腾包裹了整个卫生间,湿热的水汽弄得身上粘腻腻的,我盯了一会儿花洒上因为堵了而出水歪着的小孔,两条斜细的水流恰巧突破干湿分离的区域划分落到脚边。
水花溅湿裤脚,钻进肌肤。
我于是还是洗了个澡,等到裹着浴巾出去的时候,屋内已馥郁了饭菜的香气。
肚子很合时宜地抱怨两声,我绕到餐桌看了一眼,好家伙,回锅肉,椒盐排骨,油爆虾,呛小白菜。
“你洗完了?”
我应声抬头,宋月端着个大碗从厨房出来,往里瞄一眼,是番茄丸子汤。
三荤一素一汤,亏她不到一个小时就搞出来了。
我不禁看她,视线正好对上,她的眼神古怪,嘴角一会上一会下的,盯得我发毛。
“怎么了?”
好一会,她的目光下移,落到我胸口,我顺着去看,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我没换睡衣裹的浴巾不说,还往下滑挎着,再多等会,必走光。
没来得及窘迫,宋月便收回目光,目不斜视到我身后的床上拿了睡衣递来。
“换了衣服吃饭。”她冲我笑笑。
大方坦诚,我一愣,继而跟着笑,接过来去卫生间换好。
跟宋月对坐吃饭是件常事,一开始她讲究食不言寝不语,后头熟络起来倒也喜欢与我话跟着话讲许多,从轶闻趣事讲到明星八卦。
只是今天这顿,我俩安安静静对着吃饭,我不吭声,她也不说话,静静端坐夹菜,咀嚼,吞咽。
这端庄模样,牵起那些我将她当公主的记忆了。
无形中,我对于自己喜欢她,并决心要追她这件事又开始动摇。
我是不是配不上她,别待会耽误人家,毕竟比我好的人那么多。
想着,碗里多了块排骨,小巧的肋排,均匀裹了酱料,将米饭也染上了香。
我抬眼,对面的姑娘看着我,将手上的筷子放下,转而拈起一只大虾,葱白细嫩的手指被辣油裹上,亮油油的,莫名诱人。
我愣愣看着她很快剥好,放进我碗里,与旁边的排骨并排躺着。
“尝尝,方才见你尽夹回锅肉了,想着你大约不想脏手,便帮你剥了。”她说着抽了张纸巾擦手,“今日做的有些赶了,担心不入味,便添了许多辣,吃着不咸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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