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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洛桑是个很有艺术细胞的人,但拿出去卖的东西不免沾染商业性,而这个空间里的很多作品形状怪异,颜色也用得乱七八糟,好像做出这些成品的主人并不想让它们被欣赏,而仅仅只是想抒发自己的一种表达欲。

洛桑看余颂走近,从工作台上拿下两片白色的圆片,放在人手心里。

洛桑很认真地问:“好看吗?”

“好看,”余颂诚实地说,他掂了掂重量,又把它们还了回去,“比看起来重。”

“戴在头上你觉得怎么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可能会有点不习惯吧,这是这边人都会戴的装束吗?”余颂问。

洛桑笑而不语,故意卖关子。

萨杰在旁边乐了,觉得他这汉人哥哥什么都不懂的样子真叫人想逗他,好心解释:“这是海螺片,有些婚后的妇女会在头上串辫子戴这个,除此之外也会戴蜜蜡和绿松石。”

一提到结婚,余颂又不免紧张起来。萨杰还继续补充:“男方家里要给新娘亲手做头饰,刚刚那对是我二哥亲手给你打的。”

承了这份他本不想承的情意,余颂没法毫无芥蒂地说谢谢,只能推脱:“我头发短,戴不上的。“

萨杰用手摸了摸他发尾,满不在乎地说:“这有什么,头发慢慢的不就留长了嘛——对了,大哥,你什么时候去见尊者们问好婚期啊?”

“明天。”

余颂转过头,那森正坐在垫子上翻书,头也不抬地继续说:”婚期定下后记得给亲戚们打个电话,免得到时候我们突然过去,他们没点心理准备。”

两个弟弟都应声说好。余颂反应了好一会儿,才说:“我们是要去别的地方吗?”

“对,去曲县,“洛桑告诉他,“我们家的很多人都不习惯在城里,既然要结婚,那当然得在长辈的注视下完成仪式。”

西部本土民族的婚礼很复杂,按理来说来来去去要举行三天,但那森是宁玛,他们本来也想去繁从简,所以婚礼只会在简单举办一下。这对于余颂来说算得上是很好的消息,他可不想热热闹闹得被当做新娘,更不想陪笑陪好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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