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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怪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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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剑臣马上就想起那只美丽而怪异的飞鸟来,羽冠而白眉,尾巴极长。这么说来,这只鸟儿也是一只妖?

怪不得它的表现总是透着古怪。

皇甫员外仿佛洞悉了他内心的想法,解释道:“松娘本是一只奇鸟,偶然被老夫所获,便施展些手段点化了她……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开窍,仅是开了一半而已。故而有些灵通,会说人话,尤其善于刺探情报等。呵呵,其实老夫是想找这么一只鸟儿给娜儿作伴,但不知怎么搞的,它和娜儿,天生不对头,常常吵架。”

娇娜嘻嘻一笑:“爹爹有所不懂,一只狐狸和一只鸟儿吵架最是有趣了。”

皇甫员外翻了个白眼出来,难为他如今用狐狸原形做这么一个高难度的情态动作。

陈剑臣不关心这个,问:“那现在松娘到底在哪里了呢?”

娇娜摇摇头:“就是不知道……说也奇怪,她平时基本都在庄上的,能到哪里去?对了,前些曰子她跟我说很喜欢鲁姐姐,会不会跟着鲁姐姐去了?”

——鲁惜约在胡庄上住了一段曰子,她姓格温婉,和娇娜等人相处得都不错,现在听说一个半妖鸟也对她有好感,实在有些无语。

娇娜越想越像那么回事,道:“她肯定怕我和爹爹骂,所以就悄悄跟着我们出庄到了苏州城里去。”

陈剑臣问:“既然如此,当鲁姑娘遭难之时,它为何不出手帮忙?”

娇娜没好气地道:“先生,松娘只是一只鸟儿,灵窍只开一半,阴神都还没有能出窍呢,除了半空投粪,用嘴巴叼石头扔人外,能奈人何?”

陈剑臣哑然,不过也知道娇娜说的是事实,人分老少壮弱,妖一样分。有些妖就算能开窍,但也不具备太大的本事。诸如鼠妖小义,刚出道的时候除了披着画皮吓人外,一无长处,就算一个十岁孩童都能踩死它。开灵窍仅代表拥有了灵智,有了学习法术的基础,而本身力量并不能一下子就一飞冲天了。尤其本体孱弱的妖类,实在属于“弱势群体”之一。

皇甫员外忽道:“娜儿,如果你猜测正确,那松娘现在肯定和鲁姑娘在一起。它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飞回来禀告,是因为要跟随劫匪的行踪,要打探他们到底会在哪里落脚,然后才回来告诉我们。”

闻言陈剑臣一拍大腿:“聪明!”

……山林莽莽,道路崎岖,本来罕无人迹的地方此时却有一队人在前行着——这些人,总数有十二个。

哦,应该有十三人。皆因其中一个被麻包套住,只露出一双脚来。

这是一双长得很秀气的脚,或许因为挣扎的缘故,一只脚上的鞋子已经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剩得洁白的袜子。

前一段时间的挣扎无疑让麻包中人筋疲力尽了,或者已气急攻心昏迷过去,被两名汉子抬着走,一动也不能动。

十二名汉子,个个身形彪悍,身穿紧身黑衣,用黑巾包头裹面,行迹非常诡异。

急速走了一段路后,其中一名汉子叫道:“大哥,都走到山上来了,这面巾可以取掉了吧?包着口鼻难受。”

领首的大哥回答:“好吧。”

得到他的允许,众汉子立刻动手拿掉蒙面的黑巾,露出一张张或凶狠、或残暴的容貌来。其中不少人脸上甚至疤痕丛生,不是刀伤就是剑伤。

他们本就是为祸一方的山贼,有个名堂叫“流马十八贼”,为首者姓王,名允,来历颇有些传奇。据说他本是武生出身,只是考了好几科都没有考上,一次在考场恶了教官,被逐了出来。一怒之下他便啸聚绿林,成为山贼头头,带领一干手下专门拦路剪径,劫杀过来客商。

经过多年的洗礼,流马十八贼剩下了十二个,个个都是背负命案的亡命之徒,都上了苏州官府的通缉名单。

“大哥,这小娘皮的真他妈长得水灵,简直比整条苏州河上的花魁还要人命,要不我们先……”

这时一个左眼扣住一块眼罩的独眼汉子面露银邪地说道。

身材不高,但极其雄壮的王允冷哼一声:“周炳,你少打这些花花主意,至少现在不行。李大官人出的一千贯钱,你还想不想拿?”

听到一千贯钱的赏金,那周炳用力吞了吞口水:“老大,李大官人说什么时候上山?”

“今天晚上,况且他说了,他玩完之后,这小娘子就归我们的了。”

“真得?”

这一下,不但周炳,其他汉子都露出了欣喜若狂的神色,不怀好意的目光瞟向麻包时,看着露出来的那一双白皙秀气的小腿,每个人都觉得热血沸腾起来。

“大哥,你看,那只怪鸟又出现了!”

此时忽有人嚷起来。

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去,王允就见到不远处的一株灌木之上,立着一只拳头大小的怪鸟,此鸟羽毛颜色鲜艳,翠绿相间,长长的尾羽几乎等于体长,优雅地飘在后面;顶上一簇羽冠,火焰似火,两只圆圆的眼睛上方,各是一条细长的白毛,如人的眉毛,洁白胜雪。

怪鸟站立在一根树枝之上,直勾勾地看着王允等人,碧幽幽的眼瞳流露出一股难以形容的冷意——冷得能让王允不由自主就把手放到了腰间的刀柄之上。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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