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一愣神,打量着眼前这位身材异常挺拔,但又作读书人打扮的年轻书生,虽然对方眉目俊朗,带着一种阳光般的微笑,很能给予人好感。只是她家中正逢巨变,父亲丧身,又被别人指着脊背非议责备为“招蜂引蝶”的祸首,当下见到不认识的陈剑臣挡在身前,很自然就把对方归类为那些觊觎她容貌的登徒子行列了,秀眉一蹙,感到十分不愉。
丫鬟叉腰而出,仅仅碍于身份上的差距,没有直接开骂:“你是什么人,好生没礼,挡住我家小姐的去路……呃,我想起来了,你就是刚才在大堂上替那杀人凶手辩诉的人。”
她倒也伶俐,很快就认出来了。
陈剑臣毫无异色:“卞家小姐,小生陈剑臣……”
胭脂却不由分说,掩面掉头就走,根本不给陈剑臣说话的机会。
陈剑臣并不气馁,疾步赶上,认真地问:“卞家小姐,小生只想问你一句话,昨晚你与凶徒可否面对面过。”
这是关键的前提。
关乎男女偷情之事,必定会是夜晚,光线晦暗,面目无法确切。更何况,胭脂根本没有答应对方的苟且求欢之意。由此延伸出来,很可能双方没有照面。胭脂只是凭着绣花鞋而认定了萧寒枫的身份,想当然地认为他是凶手。
然而推测毕竟还是推测,始终需要胭脂点头确定,才好下定论。
胭脂心乱如麻,却是不答话,低着头继续走。
丫鬟见陈剑臣犹自纠缠不休,顾忌大减,叱喝道:“这位公子,如果你还厚颜纠缠我家小姐的话,我们就要报官了。”
当街调戏良家妇女,有伤风化,这可不是小罪。
陈剑臣突然一喝:“人命关天,请小姐三思。”
这一喝,声音极大,周边的行人纷纷侧目而视,胭脂更是心头一颤,呆立当场。
这是个难得的说话的机会,陈剑臣打铁趁热:“小姐与寒枫认识,当知寒枫乃是谦谦公子,举止得体,温顺文雅,若非如此,安得小姐信物相赠,青丝暗寄?试想他又怎么会暴起杀人?”
其实此案本来就疑窦众多,但许知府升堂不过一时半刻就作了判决,乍看风风火火,干净利索,实则漏洞百出,说草菅人命也不为过。无奈这就是这个时空的判案程序,往往大人一拍额头,结果就出来了。因此导致的错案冤案不胜枚举,所谓“青天”,只是平民百姓对于上位者的殷切愿望。
陈剑臣的话语无疑击中了胭脂的心扉,她才姿惠丽,并非无脑,顿觉得得对方的话大有道理。
见其脚步放缓,陈剑臣当机立断:“卞家小姐,如果小生没有猜错的话,昨晚你肯定没有与凶徒当面相见过。”
胭脂一怔,不由回想起昨晚的情景:夜静之时,“萧寒枫”不知用了什么手段,翻墙而入,穿过院子,径直摸索来到她闺房外,以指叩窗。当时她已经脱衣睡下,便问是谁。听得他低声回答:“我是萧公子……”
声音压得低,颇有些含糊,听不出来口音。
那时候她惊喜交集,没有想到萧寒枫如此果敢,竟会半夜来与自己私会,还有些不相信,便问:“若是萧郎,可有信物?”
“绣花鞋在此。”
待她把穿衣起来,不敢点灯,就把窗户开了一条缝,外面果然递进一只绣花鞋来,正是她白天时赠送给萧寒枫的。
胭脂一颗心砰砰跳,念头纷乱后还是礼仪占了上风,就婉拒道:“妾所以念君者,为百年,不为一夕。郎果爱妾,该请冰人来。若言私合,不敢从命。”
就在这时候,外面卞家畜养的家犬发现了“萧寒枫”的踪迹,狂吠而起。胭脂大惊,赶紧把窗户关住。
狗惊起,和女儿比邻而居的卞家员外当即出来察看,后面就发生了凶案。等卞家下人们赶来时,卞家员外已然躺在了血泊之中……由此至终,胭脂确实没有见过对方。
只是,见与不见对于胭脂而言并不觉得很重要,重要的是他既然拿着绣花鞋而来,那肯定就是萧寒枫了,却没有想过信物会遗失,出现冒名顶替者的可能姓。
想及父亲惨死的情形,她心中哀痛至极,一咬牙,脚步重新加快,再不肯听陈剑臣分说了。
这一下,陈剑臣没有继续追。
“公子,要不要婴宁出手?”
“不用了,我另有办法。”
陈剑臣阻止了她,小狐狸频频出手干预,对于她本身不是一件好事,修者主修魂神,修心姓,过多的牵涉到凡尘的琐碎杂事中来,对修为会有一定的影响,往玄虚哪方面说,便是牵扯到了太多的“因果”。
因果大如网,束缚不小。
故而,若非不得已,陈剑臣不愿小狐狸过多的出手相助。更何况,他另有法子可以一试呢,总不能次次吃软饭吧。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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