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穿入聊斋 书架
设置 书页
A-24A+
默认
第两百二十四章:真凶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你寻着那凶徒了?”

陈剑臣霍然而起,双眼紧盯着小义。

小义道:“幸不辱命。”

“快,快把经过道来,那凶徒是谁?”

陈剑臣颇有些兴奋——多曰来,这事可算是心头上的一块石头,固然不大,不沉,但咯吱着难受,总想早点解决掉。

当下鼠妖娓娓道来——原来它带着那旺丁,沿街走巷,按照陈剑臣的吩咐,以卞家为中心,先在附近一圈范围寻觅。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凌晨时分,在其中一条街道上遇到一个“熟人”。

说是“熟人”,其实应该说是一个曾经被它整得很惨的泼皮才对。

毛大!

对于这厮,陈剑臣也曾有过一面之缘,那时候对方来金针斋搔扰鲁惜约,被陈剑臣叱喝赶跑。不过随后,对于这般的无赖之徒,陈剑臣就渐渐淡忘掉了。而毛大,也不敢再惹上门来。

这背后,小义立功不小。

那毛大被陈剑臣叱喝走后,大感折了面皮,怀恨在心,一直觅机找回场子。到后来,他打听到陈剑臣去了浙州后,大喜过望,便要再来金针斋。

这一来,便出了事情。

他站在金针斋门口,还来不及恶言相向,一大包狗粪就从天而降,不偏不倚地扣到他头上,开出一朵臭烘烘的屎花。

毛大本还以为是金针斋那两个婢女做出的行径,勃然大怒,就要撸起袖子闯进去。不料门槛都还没有踏入,左边小腿被狠狠咬了一口,痛彻入心。他低头一看,居然见到一只皮毛灰白的奇特老鼠,正胆大包天地一口咬在他的腿肚子上。

这世道是怎么啦?

一瞬间毛大有那几分失神,光天化曰,朗朗乾坤,一只过街老鼠见了人不逃跑,反而发疯咬人?

这真是一大奇闻呀!

毛大怒火三千丈,当即大掌拍落,要将那小老鼠拍成肉酱。不料老鼠极其灵活,溜乎一下子就从裤筒里钻进来,直奔胯间。

被一只老鼠欺上身来游走,那感觉端是足以令人毛骨悚然,更何况是奔着子孙根而来的?

毛大顿时慌了手脚,也不顾什么了,大手伸进裤裆里乱掏,要把老鼠揪出来。但那老鼠动作敏捷至极,根本不给他捕捉的机会,若不是它有所顾忌,早就一口将那玩意给啃了。一番折腾,毛大哪里还顾得去滋扰鲁惜约?己身的麻烦都够他受的了。

毛大赶紧逃也似的离开,一路上蹿下跳的,最后好不容易才把这老鼠赶走,惊魂未定地回到家里躺了许久。

然而这只是噩梦的开始。

当天晚上,毛大刚睡着,就开始做恶梦。在梦中,一只猪一般大小的老鼠无时不刻出现。一出现,就直奔他而来,噬咬全身……梦境的真实惨烈程度,浑如感同身受,到最后,总是以他惊叫着醒来而告终。

一连三个晚上都是如此,把毛大折磨得苦不堪言,本来肥硕的身子都肉眼可见地瘦下去了一圈。

撞邪了……毛大第一感觉便是这般想着,赶紧去那崇阳寺烧香拜佛,捐献了三贯香油钱,求那主持元宝大师辟邪,这才能睡个安稳觉。但经此一事,他也不再敢去金针斋那边了,行径大有收敛。

那元宝大师赐予他一粒佛珠,用红线串联着,贴身佩戴。

这佛珠倒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法器,只能说是经过开光的物品,上面有法力加持。依照小义的本事,无需惧怕这粒佛珠。然而正面对碰的话,难免会惊动元宝大师,那就麻烦了。被那秃驴发现,小义可不是对手。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首页 书架 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