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正真,和我们队伍其他所有人一样,我也只是一名普通的骑兵。当然,是普通的骑兵还是骑兵军官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可以用我们的肩膀,用我们的生命,去守卫我们身后的这座叫做涪陵县的县城,也就是如今我大华王朝抵挡沈烈那魔鬼的唯一一个根据地。
在之前,我们与沈烈的血魔大军,已经有过一次正面的较量。
那些血魔,他们没有意识,不会害怕,也不会疼痛。他们唯一在做的,就是要将我们全部杀掉,撕成碎片。那一次的较量,我们可以说是胜了,也可以说是失败了。说胜利,是因为我们击退了他们的进攻,说失败,则是因为,我们自己的这支部队,也损失了很多人。损失的这些人之中,我也不清楚会有多少人,变成血魔,之后成为我们的敌人。
如今,我们又需要出发了。这一次,已经没有了陈萧陈大侠他们十二名神选战士的帮忙,之后的时间里,一切,都只能靠我们自己了。
尽量的拖延时间,尽量的吸引血魔的注意力。直到,陈大侠他们彻底的功行圆满,到了那个时候,也就是魔鬼沈烈授首的时刻!
说真的,我也很害怕,我相信,这一次,我们这一支队伍中,所有的人都在害怕。
在之前,我的好兄弟侯凯风还跟我笑着说,他说咱们很可能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所以今天早上,他吃了很多东西,边吃边说,再不吃,就没机会了。或者下次再吃的时候,吃的就是人了,而他自己则是变成血魔。
他说那些话的时候,双腿在发抖。我知道,那是他为了让自己放松一下心情才故意那么说的。我们这支骑兵队伍里面,几乎所有人,都是在这样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来放松自己。我也不例外。我故意跟他们开着粗俗的玩笑,跟他们说,等这次回来,说什么也要找几个水灵灵的娘们,玩他个三天三夜再说。
可是我知道,这一次,我已经不可能回来了。三千骑兵,面对四十多万的血魔大军,我们没有半点胜算。唯一能够希望的,就是尽量的多杀上一些血魔,砍掉他们的脑袋!
这是一次必死的战斗,尽管害怕,尽管有着不甘心,可是,我却无怨无悔。
因为,我死的有价值。我是为了保护天下的百姓,为了除掉沈烈这个魔鬼而死的。或许连名字都不会留下,但是,我不后悔。如果让我再选择一次,我依然会选择……死在冲锋的路上。
一切,为了大华!
“冲锋!”城墙上,黄药师的口令已经响起,我知道,是到了最后的时刻了。
所以,我需要做的,就是高声的喊上一句:“冲锋!”之后,义无反顾的杀向那血魔的大军之中!
红日当空,涪陵县城墙前的旷野上,我们这最后的三千多全副武装的铁骑,向着漫山遍野的血魔大军,发起了最后的冲锋。
这是真正的最后冲锋,我这些可爱的兄弟,从喊出冲锋口号的那一刻起,就知道这是一场有去无回的战斗,我甚至都看到了侯凯风双腿都在颤抖。可是他的脸上,却充满着胜利的希望。
“冲锋!”“冲锋!”“冲锋!”“冲锋!”“冲锋!”……
我也与他们一样,大声喊着冲锋的口号,挥舞着手中的长刀,斩杀向前方的血魔们!
一个、两个、五个、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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