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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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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代讲究一个“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因此除了头发与胡子自己断掉,基本没有人会去主动修剪。

甚至历史上曹老板还留下了一段“削发代刑”的典故。

说的是曹老板实施屯田制之后,见有些兵士不爱护庄稼,时常在庄稼地里乱跑,便下了一条严令:全军将士,一律不得践踏庄稼,违令者斩!

结果有一天,曹老板骑马路过庄稼地的时候,坐下马匹受了惊,跑进了麦子地里踩到了大片庄稼。

随行官员自是不敢治曹老板的罪,于是曹老板便拔出了宝剑,割下了自己的一把头发作为惩罚。

由此可见,头发与胡须对这时候的人来说。

有着这么多么重要的象征意义,那不仅代表的是一个人的孝心,有时候还能代替一条命。

所以,在这之前,吴良都选择了入乡随俗,夹起尾巴做人。

不过现在,他已经基本得到了曹老板的信任,标新立异一些也没什么太大问题,反正只是无关痛痒的小事。

而且。

这么做还能够被曹老板小小的嫌弃一波,不愿带他出入各种公开场合,免得跟他一起承受旁人投来异样的目光,说不定还会被人诟病与“不孝”之人走的太近。

反正他本来也是“行于黑暗”的摸金校尉,本来也不需要见光……

这样应该能让自己远离曹府家眷返回陈留的计划顺利一些。

果然,刚出门吴良就已经收到了不少注目礼。

不管是那些来回的兵士,还是那些路过的百姓,看到他都会面露愕然之色,不由自主的多看两眼。

吴良才不管这些,谁看他他就盯着谁看。

直看到对方不得不尴尬避开目光为止。

这就是飘柔一般的自信!

不久之后,他便来到了曹府。

曹府亲卫差点没认出他来,上下打量了半天才终于回过神来,一脸疑惑的道:“吴校尉,您这是……?”

“嗨!别提了。”

吴良摇了摇头,痛心疾首的叹气道,“这次出征遇上了点麻烦,性命虽是保住了,但这头发与胡须却没保住……不提了不提了,明公在吧,我要面见明公。”

第一百六十五章 我必诛之而后快!

见了曹老板,吴良自然也是一样的解释。

顺便还将“灵湖吸魂”的现象添油加醋的描述了一番,说的那叫一个险象环生,如果不是运气逆天,只怕整个瓬人军都要交代在豫章郡。

听得曹老板都是一脸的唏嘘,不住的叹道:“竟有这等怪事,天下之大真是无奇不有啊!”

曹老板虽然不太相信人为的装神弄鬼,但对于这种天地之间的奇妙异象,还是颇为相信的……毕竟当初在梁孝王墓的时候,那头犼的事情曹禀便亲自与他说过,那件事并不见得就比“灵湖吸魂”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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