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消耗了最精锐的一股晋军之后,补充上来的晋军士气明显不足。
望着眼前被染成血人盔甲上带着碎肉的秦军,晋军阵脚不断后移,有人甚至扔下武器,向朝歌城逃去,但迎接他的是数百支箭,将他钉在地上。
尽管如此,依旧无法阻挡前阵的溃败之势。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关西秦人一向坚韧,耐苦战、血战。
这些刻在骨子里的东西今日完全苏醒。
当年能推平六国,今日又岂是一座小小的朝歌可以抵挡?
巨大的轰鸣声中,朝歌城下的工事很快就被推平。
甲士们丝毫没有恋战,在屯长伍长的指挥下,背起受伤的袍泽退回大阵。
大秦军法,救回袍泽,或者寻回袍泽尸首,都会被算入军功之中。
秦军的凝聚力也正是来源于此。
杨峥看着天上的太阳,已经到了下午。
忠字营和信字营的士卒走上阵前。
“先登者封侯,陛下这是看得起咱们!”曾经的晋军俘虏们一个个因兴奋而狂躁不已。
“该卖命了。”年纪大的老卒浑浊的眼睛里浮起一丝丝血色。
有时候,死不可怕,可怕的是一辈子看不到尽头和希望。
仿佛猪狗一般被人驱使奴役者,到死什么都没拿到。
而这些正是这个时代的常态。
先登者封侯,攻破朝歌坚城,至少是三转军功,赏赐的钱帛和田地,足够他们脱离苦海了。
即便战死,家眷也会拿到抚恤田,衣食无忧绝对够了。
要人玩命,就要消除人的后顾之忧。
战场忽然沉闷起来。
从城墙上看下去,只有一双双布满血丝的眼,仿佛饥渴的狼群。
这眼神已经让城墙上的晋军胆战心惊。
加上刚才城下血战,更加削弱了他们的胆气。
“杀!”一个屯长朝城墙上举起了环首刀。
这一声大吼仿佛一颗石子投入湖水之中,立刻掀起一阵山呼海啸,“杀!”
朝歌城在这山呼海啸中晃动起来……
晋军的反抗不可谓不英勇,但面对饥渴的狼群,终究无法抵挡。
“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先以兵革之利,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杨峥走在朝歌城中。
乌羽“哒哒”的马蹄,在街道上留下一道道血色马蹄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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