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沙勿略自我介绍,他所在的耶稣会,是受罗马教皇承认的天主教修会,由他的同乡兼好友罗耀拉创立,他则是其中元老之一,其会中成员都是神父,非神父不能入会,而且必须是受过良好教育,不仅要有神学毕业证书,还得有另一项课程的大学毕业文凭才行,其要求远比对一般教徒严格许多。入会者必须发誓他们将生活贞洁、贫穷,对修会和教宗的命令绝对服从,并以弘扬教义、传播主的福音为终生任务,可以看成是天主教内的精英社团。
二十年前,沙勿略成为耶稣会的首批传教士,奉教廷之命前来东方传教。历经八个月的艰难航行,最终抵达印度西岸的果阿邦,在那里进行了一番艰苦的拓荒,终于获得了不小的成就,甚至建起一所培养当地土著传教士的学院。
但印度并不是沙勿略传教的终点,四年后他离开果阿,来到马六甲一带,在南洋地区传教,并学会了汉语、粤语、闽南语,做好了前往大明的准备、因为在传教过程中,他深深认识到日本、南洋、朝鲜、安南这些地方的文化,深受中国的影响。而中国文明昌盛、是世界第一大国和第一强国,如果能在中国传播福音成功,便可不费吹灰之力的影响整个东亚文化圈。但当时明朝闭关锁国,除了官方正式派遣的使节外,中国禁止一切外国人进入。沙勿略要光明正大的传教,也不可能偷渡入境,只能先带领忠诚的追随者,前往东海之滨的日本。
在那里,他依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甚至成功使九州岛大名松浦隆信等皈依,同时他也终于等来了进入中国的机会,大明嘉靖三十六年,也就是西元一五五七年,大明重设市舶司,开放苏州为通商口岸,外国人终于有机会走入这片神秘的土地。
但日本仍然因为倭寇战争受到惩罚,日本人不被允许进入中国的境内,沙勿略只好辗转南洋,准备从那里进入明国,不幸的时,这时候他得了疟疾,在马六甲卧病一年,生命垂危,但托大明开关的福‘金鸡纳霜’
在做好充分准备后,率领一艘载有二十名传教士的货船,以贩卖糖料的名义,终于进入了中国,并惊喜的发现,在日本时有过接触的松浦隆信的女婿,竟成了通关口岸的政务官,靠着这层关系,他才能打破外国人在大明的留居期限,一直在上海码头传教。
在这里,他见识了高度的文明和文化,上海城的富庶繁华,恐怕只有故国的马德里才能媲美,而这里人们的优雅修养,却是那些粗俗的远洋暴发户,不能相提并论的。更让他不可思议的,据说这里只是刚刚建成的一座县级城市,比它更大更富有、更有底蕴的城市,在大明不计其数,这让沙勿略心中的仰慕之情,那真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无论如何都想去内地走一走、看一看……不过沈京没这个权力,现在见到沈默这位能帮他实现梦想的‘贵官人’,沙勿略马上表达出强烈的追随意愿。
而沈默也对耶稣会十分感兴趣,希望通过他们,将欧洲的哲学、科学引进来,能帮助大明人、尤其是士大夫们开阔眼界、改变观念——在这个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过度的关键时代,思想的改变是重中之重。
于是沈默愉快的答应了沙勿略的请求,在离开上海时,允许他随行,至于别的方面,现在说来还早,还是等时机成熟再说。
沈默在上海待了三天,与在苏州时的低调截然不同,他公开与商会人士会晤,参观新建成的交易所、证券市场、保险公司;并作为见证人,出席了一部民间商业法典的签署仪式。
法典简称‘上海公约’。在长期贸易实践中,商人们痛感无法可依、缺少规范,导致贸易混乱、矛盾丛生,最后所有人的利益都大受影响,所以急需一个可以规范整个日常商业行为的东西,但谁来制定、怎么制定,这是个问题。
当时沈默还在苏松巡抚任上,很多人都认为,由他来出面制定一些东西,是最好的选择,但被沈默断然拒绝,他私下对一些头面人物说,谁制定,谁就有解释权,就是这套东西的主宰,你们信任我,我很高兴,但我毕竟是官方身份,也不可能永远在这儿,将来新的巡抚上任,便会继承我的权力,也拥有解释权、甚至修改权,到时候你们岂不是被动了?
他这番话,对那些人的触动很大,使他们思考了许多之前从没想过的东西,经过一番合计,他们最终决定跳开官府,自己制定规范。也是在那一刻,他们对沈默的崇敬之情,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他们心中,这位无私、睿智、全心全意为他们着想的大人,已经有些超凡入圣的意思了。
沈默虽然不出面,但还是给他们提了三点原则,尽可能让所有人参与制定、尽可能的公平、过程必须清晰透明,只有这样,这部公约才不会昙花一现、沦为儿戏。
最后他语重心长的嘱咐众人:“要想获得长久的,独立于官方的力量,必须要表现出比官方更高尚的品质、更优秀的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凝集大而散的力量,变得牢不可破——这部公约的制定,就是你们能否做到的试金石!”
另外,他还提醒众人,法令条文不是骈散美文,要求条款直白无误,没有歧义,不怕啰嗦,只怕错漏,要尽量以口语化的文字,浅显易懂的措辞书写,以让尽可能多的人明白无误为最终目标。
但事情知易行难,当要去制定一部各方认可的公约时,就必须去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必须让商业活动的参加者,都认可公约内容,才有可能一致承认它、拥护它。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公约编纂委员会……由各行各业的商会推举出一百名代表组成……花费整整三年时间,历经九次大修改、无数次小变动,才拟出这么一部草案,这个过程中,沈默尽量不参与意见,只有成稿之后,才第一次观看,且没有对条款本身,提出任何意见,只是提醒编委会人员,在日后施行时,千万不要敝帚自珍,认为条款不容更改,只要出现不合适、不正确的地方,都要立即进入修改程序……但必须获得委员会三分之二的赞成,才可最终修改……为的是保持公约的权威性和对实际情况的适应性,只有这样,才能减少不满、赢得信赖,保持长久的生命力。
公约签订仪式那天,上海城码头广场上人山人海,各行各业的商人们济济一堂,就连平素不露面的大户们也到齐了,因为这是他们第一次为自己制定规则,自己主导自己的命运。这个日子,实在是太值得所有人记忆了。
在这个仪式上,作为上海城的设计者,这部法典的倡导者,在场大户巨商唯一信服的人,沈默想保持低调也不可能了,他被推举到台前,发表致辞。
面对着广场上乌压压的目光,沈默知道自己所说的一切,不只是这些人会听到,如果言辞过激,会对自己的未来,造成难以预料的影响,但他还是要亮明旗帜,发出振聋发聩的声音!
他在简短的祝贺后,便开篇明义道:“《吕氏春秋》说,农为本,商为末。故中国历代以来,有重农轻商之说!此乃大谬矣!”这话一出,满场皆惊,沈大人敢否定国家的农本思想?虽然大家都很喜欢听,但还是为他的命运捏一把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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