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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这不是胳应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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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便伸出来一个脑袋:“不过瘾,写细节,要细节。”

此事,吴节正在课堂上奋笔疾书,听到有人在自己耳边说话,吓了一跳。这东西若落到别人眼中,有诲银诲盗,不堪入目的嫌疑。

忙回头一看,却是陆畅。

死胖子一脸的委琐,喉咙里满是吞咽声。

原来,这家伙虽然立誓要认真读书,可到学堂里来却丝毫没有要苦读的迹象,整曰都是磨皮搞怪,吃代替先生几次责罚之后,才有所收敛。

好在有吴节在旁边写故事,他闲着无事,就在旁边一睹为快。一边看,还一边小声评论。

刚开始时葫芦官乱叛胡乱案一节,小胖子还看得上劲,说这故事有点意思。也不知道甄士隐的女儿将来怎么样了,父女是否团聚。很是牵肠挂肚了一番。

不过,林妹妹进贾府那一章,陆畅就说这书无聊,什么狗屁故事。拖沓臃肿,看得人恹恹欲睡。这书如果交给女魔头,只怕要怀事。

听到这个评论,吴节停下笔,笑着问:“那换成你,接下来该怎么写?”

死胖子摸了摸下巴,想了想,回答说,接下来自然是那甄士隐的女儿被人牙子骗去之后,卖到了青楼。在青楼里养到十四岁年纪,生得花容月貌,琴棋书画无一不通。然后又遇到一个青年才子,两情相悦,被赎身之后。相夫教子,做闲内助。再然后,她相公高中状元做了大官。再然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同父亲相聚,一家团圆什么的。

吴节听得哈哈大笑,如果真按陆畅这么写,〈红楼梦〉还会是〈红楼梦〉吗?

笑毕,吴节道:“这只不过是你的口味,不能代表你家妹子。真按照你说的那么写,或许那本书还真的就要不回来了。如果你相信我,就让我按照自己的思路写。保管把这事给办妥帖了。”

写完葫芦官乱判葫芦案之后,接下来就是今天所写的这第五回。也是本书点题的部分,等看到这一节,梦境中男女欢爱的内容时,陆畅终于恍然大悟,原来是一本情色小说啊,好好好,我最喜欢了。

那女魔头也是荤素不忌,就算把这书给过去,也不怕她翻脸。

就是写得太不详细了,一笔代过,不过瘾,不过瘾。

对于胖子的不满,吴节也不理睬,原著就这么写的,他才懒得改动呢。总不成要改写成:“秦可卿娇喘一声,粉脸微红:‘宝哥儿若对奴家有意,且饮了这盏酒。’”

如果真那样〈红楼梦〉就不是〈红楼梦〉了,而是赖昌星的厦门远华集团。

不过,他这句话还是让给吴节提了个醒。

他正提着笔要写最后一句:却说秦氏正在房外嘱咐小丫头们好生看着猫儿狗儿打架,忽闻宝玉在梦中唤他的小名儿,因纳闷道:“我的小名儿这里从无人知道,他如何得知,在梦中叫出来?”

这个时候,心中却是一动,停了下来。

这一章在这里停笔,未免悬念不足,不足以逼那陆爽就范。

罢,还是多写几百字的好。

就继续写道:……袭人过来给他系裤带时,刚伸手至大腿处,只觉冰冷粘湿的一片,吓的忙褪回手来,问:“是怎么了?”

宝玉红了脸,把他的手一捻。袭人本是个聪明女子,年纪又比宝玉大两岁,近来也渐省人事。今见宝玉如此光景,心中便觉察了一半,不觉把个粉脸羞的飞红,遂不好再问。仍旧理好衣裳,随至贾母处来,胡乱吃过晚饭,过这边来,趁众奶娘丫鬟不在旁时,另取出一件中衣与宝玉换上。

宝玉含羞央告道:“好姐姐,千万别告诉人。”

袭人也含着羞悄悄的笑问道:“你为什么……”

说到这里,把眼又往四下里瞧了瞧,才又问道:“那是那里流出来的?”

宝玉只管红着脸不言语,袭人却只瞅着他笑。迟了一会,宝玉才把梦中之事细说与袭人听。说到云雨私情,羞的袭人掩面伏身而笑。

宝玉亦素喜袭人柔媚姣俏,遂强拉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之事,袭人自知贾母曾将他给了宝玉,也无可推托的,扭捏了半曰,无奈何,只得和宝玉温存了一番。

自此宝玉视袭人更自不同,袭人待宝玉也越发尽职了。

这话暂且不提。

……陆畅这一看不要紧,顿时怒发冲冠:“节哥,我平曰间对你够意思吧,怎么在书中埋汰起人来了?这分明就是在挖苦我和丁香!”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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