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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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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干了七年多,都是做熟了的农活,他也干得很麻利。

他下乡的这片地区都是比较贫瘠的红土地,种植的粮食产量不多,反而更加适合种植棉花油料等经济作物。

村里的领导班子还算靠谱,他们知道怎么因地制宜地发挥自己的优势。

所以在留下必备的粮食作地之后,其他地都被拿去种棉花油料等物。

每年将收获的棉花油料进行粗加工,再卖出去,就能得到一笔钱,拿着这笔钱去跟南边的粮食厂买粮食,他们全村一年的口粮就有了。

遇上大丰收的时候,甚至还能有富余。

沈礼身体健壮,干活更是利索得很,每年赚的工分在全村壮劳力里都能排得上号

只靠自己,他也能把日子过好,还能攒一点点小家底,就是没有在城里那么舒坦而已。

但他觉得自己能行,不代表他母亲觉得他行。

在每次和母亲通信的时候,他都有一种自己是地里枯黄的小白菜一样的既视感,解释了多少次他日子过得好,让母亲别再寄钱寄东西了,她就是不听。

一心认定儿子在乡下吃了苦。

三年前妹妹也下了乡,妈妈为了给妹妹多寄点钱而减少了他这边的补贴,还很愧疚地写了长长一封信来跟他解释。

看到信的沈礼没什么太大的感觉,反而赞同母亲的决定,还想叫他母亲别再给他寄钱了,可惜人不听劝。

沈礼还记得,他妹妹出生那会儿就巴掌大的小小一只,比刚出生的猫崽子还小,那副连呼吸都得拼尽全力的弱小模样,其实一直刻印在他心头。

所以他和红秀娟一个思想,觉得要是不给她多点补贴的话,恐怕她没法自己在乡下活下去。

之前沈礼还想过要寄点自己这边的特产给妹妹,他记得小姑娘除了爱跟着妈妈学缝纫之外,就喜欢那一口吃的。

整个一小馋猫。

可惜他不知道叶米那边的地址,问了母亲也没得到明确答复,只能作罢。

正干着活,远远地跑来一扎着麻花辫的红衣姑娘,蹦蹦跳跳冲到沈礼面前,嗓门嘹亮清脆:“沈礼哥,我阿爸说有你的电报,叫你去拿。”

“谢谢你,露雅。”沈礼拍拍手,从田里爬上来,向着村委办公室走去。

村里唯一的电报机就在那里。

露雅亦步亦趋地跟在沈礼身后,没话找话:“又是你家里人发来的消息吗?”

“嗯。”沈礼态度有点冷淡。

不是他不想对人温和一点,而是这姑娘对他的心思满村皆知。

但是沈礼不喜欢她,也不可能直接当着人家的面就说‘我不喜欢你,咱们保持点距离’,毕竟对方也没和他明确表白,这样说会显得他太自恋,所以只能尽量保持彼此间的距离。

用态度明确拒绝。

可惜露雅看懂了,却总是假装不懂,仿佛这样就可以一直呆在沈礼身边了一样。

露雅是咔什村落第二大队的大队长闺女,叫露雅巴哈娜……什么什么耶律的。

全名太长了,沈礼记不住,就只以“露雅”这个短称叫她。

咔什村是少数民族混杂汉族的混居村落,这里很多人的名字都长到让人难以记住,有些人甚至连父母都不太记得他叫什么。

所以他们这些外来的知青一般只记简短的称呼,反正大家为了方便,也是这么互相称呼的。

她长得算漂亮,身材匀称健康,家世在村里称得上一等一的好。

在村里那些爱慕露雅的青年看来,沈礼是相当不知好歹的,人村花爱慕他,他居然对人态度那么冷淡,这是想打一辈子光棍还是想娶个天仙当老婆?

都不是,沈礼只是对她没感觉而已。

来到村委办公室,沈礼接过露雅她阿爸递给自己的电报,笑着到了声谢,然后快步走开。

他打算找个没人的地方再看看上面写了什么。

见他离开,露雅下意识想跟上,被她阿爸严厉地叫住:“露雅,站住!”

“阿爸,你有事?”露雅不明所以地回头。

她阿爸抽了口旱烟,沉沉地叹口气,告诫女儿说:“以后别再去找沈礼了,他不适合你。”

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沈礼走到一处没人的角落里,展开电报,上面就很简单地写了几个字。

‘妈退休,工作给你,速回。’

电报一个字三毛钱,也难为红秀娟为了让儿子快点回家,肯花这么一笔钱了。

接到电报的第二天,沈礼就和大队长请了假,收拾了东西匆匆赶去火车站,买了最早一班回家的车票。

他不是急着回去顶母亲的班,而是想回家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以他对红秀娟的了解,要不是出了大事,她绝对不会花冤枉直接发电报给他,而且这份工作,其实沈礼早就认定母亲会给妹妹了,怎么就落到自己头上了呢。

思来想去还是不放心,他只能赶紧往回赶。

沈礼足足坐了五天五夜的火车才抵达a市火车站,下车的时候他全身关节都是僵硬的。

为了省钱,他买的车票是硬座,五天五夜就卷缩在那个小小的座位上,受了老大的罪。

还好赶紧赶慢,总算是赶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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