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如今高程跟杜文彬的族弟合租一座院子,去时遇上了,难免打个招呼,说几句话。
不曾想对方简直比高程还不善交际,站在原地都不自在,脸都微微涨红了,只得作罢。
同乡同考,相互作伴,心下就不那么慌了,可话说回来,大家又摇身一变成了竞争对手,也不知该说是幸运还是不幸。
不过齐振业很想得开,就自己肚子里那点料,哪个对手不算对手?
都一样!
就这么来吧!
晚间秦放鹤和孔姿清下衙,顺道带回来许多望燕台特色糕点,外加一头活羊、一口生猪,现场宰杀了烤肉吃。
人多了,寻常吃菜就显得不够热闹,还是烧烤或火锅来得畅快。
阿嫖年纪虽小,肉瘾却大,“肉!吃肉!”
如今姑娘大了,饭量见长,一罐子肉松都吃不了几天,兼职奶爸秦放鹤根本炒不迭,只好把要领交给厨娘,叫她们日日看着办。
孔姿清之妻吴夫人就戳戳自家儿子,“看看妹妹,再瞧瞧你,每日叫你多吃几口肉那叫一个作难……”
小伙子小脸儿涨红,小小声说:“不好吃,腥气……”
秦叔叔做得肉松就很好吃,但自家厨子总爱炖什么大块肉,就不好吃。
他喜欢来秦叔叔家作客。
阿芙听见了,拦下还要说话的吴夫人,细细问了,劝道:“也未必是孩子无理取闹,既然不爱吃,说不得就真有些缘故,不如今儿试试我家的。”
就好比有的人天性聪明,也有的人天生舌头细,别人尝不出来的异味儿,他尝得出。
话音未落,小屁孩儿就接上了,“婶婶家的肉好吃的。”
吴夫人:“……”
你还真不给自家留面子。
今儿的烤肉也是秦放鹤亲自写了步骤,看着厨房的人腌制的,稍后烤出来,吴夫人尝了,不得不承认,好像……确实比自家厨子做的好吃。
再低头看看自家号称不爱吃肉的儿子,那半边脸都被油脂糊满了。
莫非,还真是厨子的问题?
算上肖清芳和高程,昔日章县县学的五个人,如今再次聚首,也是人生一大幸事。
夜间众人对酒当歌,畅谈理想,十分快意,中间还夹杂着父母们必备的“那谁,上去给你叔伯们背首诗!”
一宿吃得烂醉,次日天色微明才散了。
秦放鹤和孔姿清两个社畜不得安眠,只胡乱在暖阁软榻上挤着眯了会儿,然后就各自洗漱,换过官袍,一起去了翰林院。
众人各自散了,齐振业一家四口去街上逛,翠苗就笑,“如今可算放心了吧?她小秦叔还是那个小秦叔,并不曾变。”
来之前,这厮意外紧张起来,整宿睡不着觉,拉着她说胡话,什么生怕子归和无疑出息了,瞧不上他了云云。
齐振业摇头失笑,“怎么会没变呢?”
不光他们变了,就连自己也变了。
翠苗还是觉得他多心了,“人家不照样同你谈笑风生的?就连我,那几位官太太也不曾嫌弃哩,照样说得有来有往。”
齐振业张张嘴,想说什么,可眼见妻子神色满足,一派欢喜,到底还是咽回去。
罢了。
为什么大家相处得这么融洽,甚至一度会产生比同窗时候更舒适的感觉呢?
用子归以前的一句话来说,就是他和无疑在向下兼容。
过去几年的分别,足以让大家产生犹如天堑般的鸿沟,也许子归和无疑本人没有注意到,他们其实已经是非常成熟的官员了,哪怕在老朋友们面前刻意收敛过,但说话、思考的方式习惯,乃至偶尔言谈举止间流露出的细节,恰恰正是曾经齐振业深恶痛绝,如今却求而不得的东西:官威。
对此,齐振业当然不会不高兴。
哦,也不对,或许他有一点不高兴,但不是对子归和无疑,而是对自己。
就像这趟来京城,明面上打着应考的旗号,但齐振业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考不中进士,所以根本不怕和肖清芳等人竞争。
因为真的考不上。
并非他不够努力,而是天分不行。
哪怕再多给他一倍的时间,不行的,就是不行。
天分,就是这么残酷的东西。
翠苗或许不知道,他经常懊恼,甚至曾经怨恨老天,世上聪明人这样多,为何不能再多我一个呢?
眼睁睁看着昔日并肩同行的好友们渐渐登高望远,只有自己原地踏步的滋味,真的很不好受。
齐振业常常会羡慕他们那样的天分,羡慕他们不点就透,但偏偏无计可施。
他对翠苗说过怕,是真的怕,怕秦放鹤和孔姿清越走越远,自己和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大,最后,连朋友都做不成功……
人和人的身份地位差距太大,离得太远,再深重的情谊也会渐渐淡薄。
所以去岁秦放鹤写信来,说想荐他去周幼青手下为官,齐振业马上就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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