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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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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当初贵帮的任长风就是活活被我整得一点体力都没有,最后不战而败了。”表面上,剑一的脸上尽是得意之色。可在其心里,却是另一番风味,因为任长风是他遇到最难缠的对手之一。

正如剑一所说的一样,当初任长风与他争斗近一百多个回合,最后因体力不济,而败下阵来。争斗中,剑一没有砍伤任长风任何一块地方,而后者同样也没伤到剑一。但至始至终,剑一的体力都十分充沛,可以说任长风败就败在了体力和力量上。

剑一的身手与身法虽谈不上超一流,但在其体力和力量上,绝对无人可以出其左右。这就是剑一为什么在短短半年之内,攀升到青联帮的高层之列,成为韩非手下的核心之一。

余志彬想要以最快的速度解决剑一的想法是正确的,只可惜后者没有任长风那般实力。如果今天的余志彬,换作成任长风,也许现在输的人是剑一,而不是他。但事与愿违,再美好的幻想终究是空谈,不得不说现实是残酷的。

当然,余志彬本身并没有错,要怪就怪他自己的命不好,或者说是他选错了对手。

眼看着剑一一步一步向自己*近,余志彬却丝毫动弹不得,现在他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冷汗直流。

看出余志彬的异样,洪门的帮众纷纷围拢过来。“彬哥,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彬哥,你是不是受伤了?”人们七嘴八舌的你一句,我一句的问道。

余志彬被他们吵得一个头两个大,他环视周围众人,怒声喝道:“妈的,你们统统给我闭嘴,在一旁呆着去。”

闻声,众人再不敢多言,纷纷退到一旁,默默地观战。

见状,余志彬的鼻子差点气歪了。妈的,真是白养了你们这群废物,没看到我现在站都站不稳了么?居然没有一个人想要助自己一臂之力。余志彬的脸气得一阵红,一阵白,可他又不能说什么。毕竟在一对一的时候,要手下人帮忙,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情。

作为S市的一堂之主,这份面子自然丢不起。可如果不找人帮忙,自己今天恐怕就得交代在这里了。一时间,余志彬是进退两难,不知该怎么办?

正当他犹豫不决地时候,一直向他*近的剑一终于到了余志彬的近前。前者二话不说,抡刀就砍,开山刀由上而下,直劈他的面门。

这要是被他砍中,余志彬恐怕当场就得毙命。可如今他身如石块,异常僵硬,想要躲闪这一刀根本不可能。可要他提刀接下剑一这势如破竹的一刀,更加是匪夷所思。

“彬哥,小心!”

正当余志彬以为自己要死在剑一的手下时,突然他身后黑影闪动,一名洪门的小弟不知道什么时候窜到他的身前,后者提起开山刀,挡在了余志彬的身前。

“当啷,咔嚓!”经过碰撞,洪门小弟手里的刀应声而断,而剑一手里的刀却不停,刀锋破风,直袭洪门的小弟的脑袋。

后者再想躲闪已然来不及了,只听“啊。。”的一声惨叫,这名小弟被剑一的刀“一分为二。”猩红的血浆如同喷泉一般,溅得余志彬满身都是。

再看,那名小弟分身为二,大肠小肠、肝脏和肺等体内器官从其体内源源不断地涌出,掉落在地,其状甚是可怕,让人看后忍不住想吐。

“阿伟。。”余志彬看得真切,欲哭无泪。被他称作阿伟的人,正是这名惨死的洪门帮众,也是他的最信赖的兄弟之一,属于他的亲信。

可转瞬之间,情同手足的兄弟却惨死在对方的刀下,余志彬哪能不心痛?他红着双眼,怒吼一声:“妈的,老子要杀了你。”

余志彬说完,身体不知哪来的力气,疯一般地向剑一扑去。

希望大家在《坏蛋之风云再起》这本书的陪同下,一起奋斗,都像流星那般,绽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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