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太啰嗦,不分对或错。
像我这样的老百姓,谁会在乎我。
有钱的当老大,沒钱的难过活。
就算是看不惯,我又能如何。
爱人离开我,不说为什么。
伤心难过的时候,我学会了喝酒。
每次我都喝醉,但从來不犯错。
明天酒醒以后,我依然是我。
笑容太甜,泪水太咸。
山盟海誓到了最后难免会变。
烦恼太多,未來太远。
何不陪我一起放荡,游戏人间。
曰子怎么过,快乐不快乐。
像这种无聊的问題,你不要问我。
该來的会來,该走的会走。
反正都是沒把握,不必太强求。
我有我的痛,我有我的梦。
装疯卖傻的时候,你不要笑我。
也许有一天,你我再相逢。
睁开眼睛看清楚,我才是英雄…”
姑姑说了,林泽现在很忙,所以以后想飙车,自己去,别打扰他。
但薛贵沒有一个人飙车的习惯,不,也不算沒有,只是当他习惯了两个人飙车,再让他一个人孤单的飙车,他会很无趣。
他沒喊林泽,却喊了最近泡上的白富美。
这位白富美身高一米七,大眼、鹅蛋脸、在市区有几套单价数百万的公寓,,对许多穷苦大众來说,这种商品房等同豪宅,可对她这级别的白富美而言,连家都谈不上,只能勉强说是可以住人的公寓。
别墅区那低于八千万拿不下來的花园别墅便有两栋,还不算薛贵见识过的钻戒豪车。
总而言之,薛贵旁边那扣好安全带,漂亮脸蛋上写满担忧的女人是个十足的富婆,即便断手断脚,也能一辈子衣食无忧并挥金如土的有钱娘们。
对于她这样的女人,别说在燕京这座华夏的政治文化中心,即便在纽约伦敦那些西方金融重镇,也能过得滋滋润润,但她却老老实实地坐在薛贵身边,连让薛贵放慢速度开车的勇气也沒有。
尤其是这个让她爱到骨子里的男人在飙车的时候听的这首歌,。
她听过,好像是一个台湾残疾歌手唱的,名字忘记了,但风格属于针砭时事,讨伐这个恶劣的社会。
她今年二十三岁,大学刚毕业,恋爱谈过两场,第一场是大三的时候,结果是无疾而终,至于原因是什么,她觉得跟自己的父亲有很大的关系,总之到最后那男人就不敢再跟自己讲话了。
第二场是某位门当户对的金龟婿,她对对方沒什么好感,再加上她的父亲不是那种非得把自己的婚姻当成商业联盟的男人,所以也就沒再勉强。
薛贵是她的第三个男友。
也许在华夏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眼里,找她这样一个女朋友都只能充当凤凰男的角色,可她跟薛贵谈恋爱,却有种灰姑娘傍上王子的感触,不止是很现实的家庭背景上,还因为她对薛贵的喜欢。
她跟薛贵是在一场晚会上认识的。
她从一开始就注意到了这个蜷缩在角落喝酒的大眼睛男人,他很粗狂,很豪迈,还很帅,不是那种花样美男的帅,而是拥有男人味,并且给人一种强烈的心灵悸动的帅,当然,她分不清这份悸动是只有她有,还是别的女人见到他也会有,不管如何,当她见到薛贵之后,注意力便再也挪不开了。
而这个男人呢,,却沒有给他一个正眼,直至却是需要舞伴跳舞时,他才摇摇晃晃地在附近溜达了一圈,最后來到了自己的面前。
她还记得薛贵当时站在自己面前时说的第一句话。
他咧开嘴,满身酒气地说:“凑个伴。”
坦白说,当听到薛贵的邀请后,她有点哭笑不得的感觉,可薛贵连矜持的时间也沒给她,直接拉着她的手进了舞池。
这是他们第一次认识。
他甚至沒问自己的电话号码,但她是认识薛贵的。
像薛贵这样有名气,而且高富帅的男人,燕京又有几个女人不认识呢。
距离那晚三天后,薛贵找到了她的家门口。
她一点儿也不好奇薛贵是怎么找到自己的,以薛贵在燕京的人脉,想找到自己还不轻松简单吗。
她心中有点儿开心,却还有点儿担心。
他只是无聊了找个伴消磨时光呢,还是真的要跟自己发展。
老实说,她并不贪图薛家的钱财,哪怕她习惯了奢华的生活,并不能接受穷困潦倒的曰子,可对于她的家境而言,她的父母足以为她提供一辈子不愁的财富花销。
她喜欢薛贵,单纯是因为这个男人的身上有一种让她着迷的味道。
嘎嘎。
薛贵猛地一甩车尾,将车停在了路边。
“爽。”薛贵龇牙咧嘴地说道。
随后他提起酒瓶狠狠地灌了两口,点了一支香烟。
刚抽两口,薛贵见女人脸色有些发青,不由打趣道:“吓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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