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泽听着莫名心酸,就像曾经的韩小艺,哪怕再理智再有原则的人,当总有一个人对自己无条件付出时,总会习以为然。
当然,当事人有时候还懵懂不知,觉得自己对对方也还不错。
从來沒人在相互付出的过程中是对等的,总有一方得意忘形,并做出或许当事人无法感受到,却让旁人心酸的事儿。
林泽怨过韩小艺。
却从未发现自己有多可恨。
啪嗒点了一支烟,林泽伸手拭擦银女嘴角的哈根达斯,肌肤滑嫩,五官完美到任何形容词都不足以描述,可就是这么一个冰清玉洁的女孩儿,无所怨言,单纯无悔地守护着自己,比起自己对待韩小艺,胜过千万倍。
脑海中不知怎地浮现出与银女初次见面时的画面。
“我叫银女。”
“打赢我,我嫁给你。”
“否则,我杀了你。”
也许对许多女人來说,这种话永远说不出口,即便是以男姓的角度來看,也是不可理喻的。
可银女本身,不就是一个可爱孤单到令人心痛的女孩儿吗。
她做的任何事儿,不都是可以理解,甚至是毫无道德地去支持的吗。
她可以为了银女身边的一个朋友,一个兄弟,甚至是一个女人去竭尽全力,纵使数次经历生死关头,也不曾自我催眠地想过我这么做,林泽应该会很感动吧。
她只是愿意去做,无任何条件,也从不因林泽的各种忙碌忽略她感到悲哀。
这种女孩儿,这个世界上本不该存在。
但她活生生坐在自己旁边,脸上写满呆萌地注视着自己。
这是幸福。
不止,这是上帝赐予自己的礼物,最珍贵,也最应该珍惜的礼物。
“你注定会一辈子如此待我,对吗。”林泽动情地问道。
“不然呢。”银女歪着头,反问。
“如果我有钱,我会买下全球的商业街,只给你一个人逛。”林泽一股热血冲向脑际。
“我只要你陪我买一双白色球鞋。”银女专注地说道。
她决定改变自己。
因为她觉得自己总是赤脚好像不太好,宁姑说这样自己会很难跟林泽一起出门,所以她想改变,买一双白色球鞋。
这样,她就能陪林泽出门了,至于出门做什么,银女沒想过,也不重要。
“还记得我第一次带你去逛街吗。”林泽僵硬的脸上挤出柔软的笑容,“你白天不愿出门,所以我三更半夜陪你去买,买高跟,买裙子,买内衣。”
林泽紧紧握住银女冰凉的手心,凝目注视银女那完美无缺的面庞:“以后你所有的衣服、鞋子,都让我为你买,好吗。”
银女吃吃笑道:“好。”顿了顿,她又说道,“好开心。”
他们手牵手去买球鞋,不是最贵的,但是银女最喜欢的。
她坐在椅子上,呆呆地盯着凌乱的鞋带。
她沒穿过有鞋带的鞋,所以茫然了。
站在一旁的林泽见状,捻灭了香烟,在许多客人的围观下,他缓缓來到银女身边,不理会那些客人以惊诧的眼神盯着美若天仙的银女,蹲在银女的身边,粗糙的大手握住鞋带,左右一翻一拉,系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抬起头,林泽脸上写满郑重之色:“别学会系鞋带。”
“可是我已经会了。”聪明的银女一看就会。
“忘记吧。”林泽缓缓起身,坐在银女旁边,与银女同样对周边人的异样目光视若无睹,“让我给你系一辈子鞋带。”
银女笑了,十分单纯,众目睽睽下抱住林泽,嘟嘴亲咬林泽的嘴唇。
生硬的亲吻让她满脸口水,她却浑然不顾,眯起那双美丽的眸子,脸上毫无掩饰的柔情:“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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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好朋友结婚,忙接亲,忙准备,昨天喝挂了,今天也是喝到十二点才回來,两天才睡了四个小时,但我想今天还不写一章,你们肯定不能原谅我,,正常逻辑,国庆节完了这个月就基本沒有影响我码字的事儿了,今天周一,整周每天3章保底,多无上限,看在快完本的份上,别骂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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