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他又吐血了!”
苏锦之迷迷糊糊地还没看清眼前的世界,就听到床边一阵嘈杂,急促的步伐声和隐隐错错的尖叫声混杂其中,渐渐向他靠近。
一阵香风翩翩靠近,苏锦之从余光里瞥见一抹朱红,下一瞬,他就感觉一只柔软的手掌抚上了自己的额头,继而一个温柔和煦的男声说道:“行了行了,我看到了,你瞎叫什么呢,大夫说他把胸口的淤血吐出来就好了。”
那人闻言很快就认错道:“妈妈我错了……”
“唉,怎么就给打成这样了呢,我买回来还没赚到钱呢,给他治病养伤就花了那么多银子……”那男子长长地叹了口气,随即苏锦之就感觉自己的脸被抬了起来,被人捏着下巴细细端详,“还好这脸没伤到,至于这身上的鞭伤嘛——平安,你去绍梨巷把刺春给我请来,趁他背上的伤还没好,就试试他上次提的血雕刺青吧。”
苏锦之努力想要睁开眼睛,却只勉强掀了掀了眼帘,看清了站立在自己床边上那几个人隐隐绰绰的轮廓,捏住他下巴的那名男子面容艳丽,眼角有一株粉色的桃花刺青,对上他的目光,那男子又笑开:“醒了?”
苏锦之的思维还是一团浆糊,眨了两下眼睛头一沉又晕过去了。
等他再次睁眼时,已经是大半个月后了,他睡的这间屋子静悄悄的,周围没有一个人,苏锦之睁着双目望着自己眼前绣纹精致华美的帐顶垂下的流苏,许久后才轻声道:“一号?”
一号很快就给了他回应:“宿主早上好。”
苏锦之:“……”
好你妈个头,他一点都不好,痛死他了啊操。
苏锦之破口大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他刚到这个世界就在被人追杀啊?
一号继续言简意赅:“你被人卖了。”
苏锦之:“???”
听一号这么说,苏锦之赶紧闭上眼睛整理着一号一开始给他传输过来的记忆,梳理他在这个世界的身份以及他所需要达成的任务。
这个世界是古代背景,共分五国,他现在被卖到的诸华国是最弱小的一个国家,靠依附大国而生存。而他这具身体的主人,是诸华国繁盛之都最大的小倌馆花栖楼的老鸨——诸华国第一美人花无艳。
五国之中,凡是见过花无艳的人不论男女无一不为他心折,皆赞其为天人,国色天香,艳尽天下,生来见上一面即可死而无憾;而若是能成为他的入幕之宾,包下他一夜,便是天下极幸极美之事。
苏锦之掀开盖在身上的绣花锦被起身下榻,落脚便踩在绵软温暖至极的地毯之上,他睡得这间房屋布置得极为华贵精致:五色玉珠琉璃帘,锦缎细绸软被榻,而他便是这被一堆钱财宝物精心衬托起来的诸华国之花。
花无艳,苏锦之把这名字放在唇齿间细细念出,心道这名字起得也太名不副实。
原身叫君长乐,是五国之中最强大之国崇洛国君家的人。
他的字也是叫的锦之,而他原本不是这风尘之地里的人,他有的是显赫无比的身世,身上流淌覆盖着的是世家贵族精心熏陶出来的血肉和皮骨,可他却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罪臣之子姜氏后人,姜黎山。
姜黎山年长他三岁,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亲密无间,在君长乐十四那年,两人便私定了一生。
那一年,最是浓情蜜意,也最是痛苦不堪。
姜氏触怒国君,举家被诛。
但君长乐爱姜黎山至深,舍不得他受苦,便瞒着家人跑出君家,买通狱司救走了姜黎山。但在帮助姜黎山逃亡的途中,他为姜黎山带着珠宝盘缠惹了匪盗来夺,以至于两人双双被掠至贼窝。
他们趁夜一起出逃,却被匪盗守夜人发现。君长乐为掩护姜黎山成功离开自己跑出了藏身之处,只希望姜黎山离开后能带人来救他。
但姜黎山却在下山途中意外跌落悬崖,摔碎脑袋,醒来后却失忆了。
他被隐世的鬼云谷之人捡走,习得一身好武艺后出山入军,立下赫赫战功,成为了崇洛国的大将军封九黎,也忘了那个一直在等他来救的君长乐。
而没等到他的君长乐最后被匪盗卖到了诸华国的小倌馆,从世家高高在上的贵族公子,成为了嫖客身下苟且偷生的风尘烂人,十年间,君长乐在这风尘之中摸爬滚打落下一身病痛,却等不到那个他一直在等的人。
那些原本烂在骨子里的爱意,便酿成了爱恨难分的痛苦,最终君长乐因身患重疾,又丧失生志,含恨而终。
可是现在的时间线不对啊,他明明还活着。
想到这里,苏锦之忽然觉得背后一凉,他脑海里闪过一丝不妙的感觉:“一号,你把数据面板调出来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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