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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八节:威凌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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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洲,蜈蚣峡谷。

    一场惊心动魄的追逐,正在峡谷中狭窄的山路中上演。

    “快跑,快跑啊!”一个小人,趴在洪易的脑袋上,焦急的大叫。

    “疼、疼、疼!你别揪我的头发呀。”洪易疼的大叫。

    小人却置若罔闻,一双小手下意识地将洪易的头发紧紧攥住,转过头往后一看。

    “妈呀!它已经追上来了,你快点啊,再不快点,我们都要被它吃了呀。”小人惊惶大叫。

    “我也想快啊……”洪易咬牙切齿,他已经竭尽全力催动移动蛊虫了。可惜他的修为太低微,只有二转高阶。

    当然,这个修为放在洪易这个年龄,已经十分罕见。

    自从炼蛊大会之后,洪易也屡获一些小巧机缘,所以修行速度远超常人。

    但就现在这个生死危机而言,二转高阶的修为,面对身后追杀而来的五转野生金角蜈蚣,却是不够看的。

    这头蜈蚣,体型庞大,好似巨蟒。头生有角,坚硬锋锐。它行走在山道上,上百对的蜈足轮番踩踏,扭动身躯,行进速度非常的快︾∏,。

    “完蛋了!它已经跟到你屁股后面了。”小人吓得惨无人色,几乎魂飞魄散。

    “拼了!!”洪易也感觉到,金角蜈蚣近在咫尺,他惊的寒毛炸立,无奈之下,只有催动唯一一个杀招。

    这个杀招,恰好是移动杀招。

    可是洪易得到手的时间,还不久。演练次数的还不多。

    催动的时候,失败和成功的概率也是对半分。

    杀招。必须至少两个蛊虫才能组合形成。蛊虫越多,运行步骤越复杂。催动杀招的难度就越高,但往往威能也越强。

    洪易得手的这个移动杀招,就是由近十只凡蛊组成的。

    不要拿蛊师和蛊仙相比,这个数量对于蛊师而言,已经是相当的多。

    杀招并不是那么容易训练的。

    有时候催动杀招失败,还会损伤自己或者蛊虫。

    因此,平时的时候,洪易每一次练习这个杀招,都是很小心翼翼的。

    但这个时候。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他已经全然顾不得了。

    按照原来的速度,根本摆脱不了身后的金角蜈蚣,他绝对是死。

    眼前唯一的出路,也就只有去拼一下!

    “给我催动起来,一定要成功啊!”洪易在心头呐喊。

    但愿望是美好的,事实却是残酷的。

    催动杀招需要专心致志,一些杀招,甚至需要特别安稳的环境。不能受到任何干扰。

    方源使用杀招,很容易就上手,那是因为他有前世五百年的经验打底。而洪易却绝对是新手。

    这个时候,他身处险境。一方面要看前面的路,山路上多是石头,坑坑洼洼。他疾速奔跑,万一跌倒下来。那就全完了。

    另一方面,洪易背后金角蜈蚣。紧随其后。那巨大的动静,始终萦绕耳畔,死亡的气息几乎要笼罩全身,洪易能不去在意吗?

    这种情况下,还能够不在意的,保持心中的绝对冷静,都是久经沙场,置生死于不顾的老将。洪易以后能达到这个境界,但现在的他还太年轻。

    “追上来了,追上来了!”头顶上的小人在大叫,惊恐地看着恐怖的金角蜈蚣,一路奔腾,气势汹汹地渐渐拉近距离。

    蜈蚣体型庞大厚重,数百对足肢踏地,虎虎生风,狰狞的口器大张,涎水四溅,照准洪易的后背,一口咬下去!

    小人啊的一声惨叫,吓得紧闭双眼。

    他虽然背生双翼,但都在此前折损,根本飞不起来。

    这一次进入山洞冒险,他成功地盗取五转蛊材百花凝露。但这样做的代价还有一个,就是被看守凝露的金角蜈蚣深深仇恨。因此小人根本逃不出去,只能和洪易在一起,借助他的速度苟延残喘。

    然而,小人意料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

    他睁开双眼,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

    不知道为何,洪易居然逃脱了金角蜈蚣的撕咬。

    但下一刻,金角蜈蚣又追了上来。

    小人心惊肉跳,却渐渐看明白。

    原来,金角蜈蚣每一次要咬洪易,下意识的都会有个昂首的动作。

    这个动作,让它的脑袋离地至少八尺的高度,连带着半丈的身躯,也都离开地面。然后再落下来。

    当蜈蚣昂首的时候,它的许多足肢都离地而起,速度骤降。

    而这个时候,洪易却仍旧在奔跑,速度还不变。

    因此,金角蜈蚣的每一次吞咬,都被洪易摆脱。

    “这个笨蛋!”小人哈哈大笑,心中全是劫后余生的狂喜。

    人才是万物之灵,野生蛊虫智慧极其有限,一举一动都遵循本能。

    “我好心带你跑路,你居然还骂我笨蛋!”洪易却不满意了。

    “没骂你,我说的是这头金角蜈蚣,你这个笨蛋!”小人旋即大叫。

    洪易心中却很有怨气:“你才是笨蛋。都说了蜈蚣沉睡着呢,不要害怕,偷了百花凝露就走,你偏偏要嚎一嗓子!”

    小人脸颊鼓起,眼中的愧疚一闪即逝,脸上露出羞恼的神色。

    他张口想要反驳,但下一刻他鼓瞪双眼,满脸惊骇。

    原来,背后的金角蜈蚣见屡次都咬不中洪易,就换了另一种攻击方式,那就是它头上的金角。

    这当然不是它变得聪明了。

    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金角蜈蚣总会遇到一些体型庞大,一口吞之不下的猎物。这种情况下,它一般都会采用额头的金角,将猎物分割切碎。

    张口吞噬是金角蜈蚣的本能。顶头上的金角也是本能。

    金角蜈蚣恶狠狠地扑来,头低下。金角前突,很快就接近了洪易的……呃。屁股。

    没办法,就是这个高度。

    “笨蛋,快跑啊!”小人目睹了这个险情,吓得哆哆嗦嗦,浑身颤抖,手中的头发都有点抓不稳了。

    “你还骂我笨蛋——哦!”洪易大叫着,忽然声调一扬,就好像是公鸡,忽然被抓住了嗓子。那个惊慌失措。那个猝不及防,当然,还有痛彻心扉。

    金角已经刺入洪易的屁股当中。

    小人心中一片绝望,心想这次绝逼完蛋了啊!

    但就在这时,洪易的速度居然猛地提高了一大截。

    他一下子就窜了出去!

    原来,在他惨叫的时候,剧痛袭来,却让他福至心灵,一下子就将杀招完整地使了出来。

    洪易因此脱离了险境。

    “流血了。流血了。”小人看着洪易背后,惶急大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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