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弹是先打过来的,枪声却是后传过来的,说明对方所在的位置距离他们极远,至少在一两公里开外,而一两公里开外的地方,就是那座荒山了。
寻常的狙击步枪,打不了这么远,即便打到了,子弹也飘了,不会如此精准,即便能这般精准,也不可能具备这么大的威力,又可以打穿防弹玻璃,又可以打穿防撞钢板。
只有一种可能,对方用的是反器械狙击步枪。
当一颗子弹再次贯穿车体,打在吴尽欢面前的地上,将地面打出一个深深的凹坑时,他突然从地上一跃而起,同时大喝一声:“跑!”
说话之间,他已率先冲下公路,直奔路边的荒草地飞奔过去。
他这是在赌。
全世界反器械狙击步枪就那么几种,大多数都采用五颗子弹的弹夹,个别也有装十颗子弹的。对方刚才打来的这一枪,刚好是第五枪。
以对方射击的轨迹判断,吴尽欢心中明镜似的,下一枪,一定能打到自己身上,留在原地,只有死路一条。
与此如此,还不如赌一把,赌对方用的是五弹反器械狙击步枪,趁着对方更换弹夹的机会,他或许能冲进路边的荒草地里。
在吴尽欢冲下公路的瞬间,金和项猛大叫一声:“危险!”说话之间,二人从地上爬起,卯足了全力,奔跑过去。
吴尽欢赌对了,对方在完成五次连续射击之后,果然有个明显的停顿时间。
只不过这个停顿时间,比吴尽欢预想的要短一些。
也就在他跑到荒草地边缘的那一刹那,嗖,子弹划破长空的呼啸声传来,正往前飞奔的吴尽欢一头扑倒在地,身子翻滚着轱辘进半人多高的草丛当中。
后面的金和项猛看得清楚,两人忍不住惊叫出声,双双扑进荒草堆里。
他俩根本不敢站起身,只能手脚并用的在荒草里爬着,搜寻不知已翻滚到哪里去了的吴尽欢。
“欢哥?欢哥?”金边往前爬着,边连声大叫。
“我在这。”吴尽欢仰面躺在草丛当中,稍微抬起头来,向金那边看了一眼。
听闻吴尽欢的话音,金已提到嗓子眼的心总算稍微落下去一些。
他奋力爬到吴尽欢近前,先是紧张地在他身上查看一番,最后,他是在吴尽欢肩头的衣服上发现一条被子弹划开的口子。
经验重不重要?太重要了!吴尽欢之所以能成功躲进荒草地里,全凭着他丰富的个人经验。
首先他对世界上的各类枪械太精通了,一瞬间就能精准判断出对方所用的枪械类型,以及弹夹内子弹的大致数量,并以此作为基点,和对方赌下运气。
他并不敢确定对方弹夹里一定是五颗子弹,但他如果不拼一下,那就是坐以待毙。
他的应对反应,也给对方造成极大的压力,导致对方不得已,只能以最快的速度更换弹夹,再以最快的速度进行瞄准、射击,从而导致对方主动犯错,仓促之间,打偏了这至关重要,吴尽欢已完全裸露在他瞄准镜之内的第六枪。
杀手与杀手之间的对决,其实也是一场心理上的博弈,其中是有一些运气成分,但在心里博弈中取胜的一方,绝对会让另一方的犯错几率大增。
吴尽欢翻了个身,看了看爬到自己近前的金和项猛,眯缝着眼睛,说道:“对方是高手。”
以对方的枪法判断,吴尽欢感觉这名杀手的实力,就算不如前世的杰森,但也相差不远了。
第六枪过后,对方没有再开第七枪,现场变得出奇安静,鸦雀无声。
项猛手下的那些大汉,端着手枪,面朝着远处的荒山,一步步的后退,向草丛这边慢慢靠近过来。
又等了一会,仍未听到对方的枪声,金小声问道:“欢哥,杀手是不是跑了?”
“不会。”他语气笃定地说道。如果是他,他是不会在这个时候撤走的。
己方众人拿着的都是手枪,手枪无论如何也打不到一两里开外的地方,而且对方居高临下,又有高倍瞄准镜,己方的一举一动,都在对方的观察范围之内,所以己方对杀手完全构不成任何威胁。
杀手完全可以心无旁骛的继续潜伏在荒山上,伺机而动,进行第二轮有效射击。
众影卫退下公路,纷纷钻入荒草地里,时间不长,众人的身影全部消失在半人多高的荒草当中。
再看现场,路中孤零零地停着三两suv,车门敞开,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场面出奇的沉寂,且诡异。
项猛掏出手机,拨打电话,等电话接通之后,他简洁明了地说道:“四号路段遇袭,速速来援。”
金看了他一眼,转头瞧向吴尽欢,他感觉已经过去十多分钟了,他问道:“欢哥,杀手还在吗?”
吴尽欢随手拔下一根草梗,悠哉地叼在口中,语气轻快地说道:“越是高手,越是骄傲,在没有完全任务之前,他不会轻易选择放弃。”
他太了解这种心态了,以前,他也有过这种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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