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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市的夜晚,霓虹闪烁,高架桥上一辆黑色GLS飞驰而过。

车厢里播放着一首《LaVieEnRose》,夏衍仲车里总是循环着小野丽莎的曲子,莫安安以前因此调笑他品味太跟不上时代,但男人却对此毫不在意,他说他喜欢这种嗓音,好听,带着股慵懒的媚劲儿,骚透了。

说这话的时候他眉头淡淡地皱着,神色暧昧不明地瞟一眼莫安安。

她知道他的意思。

莫安安和夏衍仲同是A大的毕业生,夏衍仲大叁那年莫安安刚入学,在学校迎新晚会的那一夜,她一眼看到了站在舞台最中央的那个人。他是主持,也是吉他弹唱表演者,同时还是学校学生会的主席。

夏衍仲总是人群里最闪耀灼眼的那一个,他什么都拿手,当然,玩女人也不例外。

他不缺钱,不缺身材,不缺样貌,走在校园时常有姑娘红着脸主动跟他搭话,夏衍仲娴熟地一一应对,随口调侃几句便把姑娘哄得花枝乱颤,不日后,漂亮的姑娘或许有机会跟他一起出入酒店,如果他心情好,接下来几天甚至有可能在餐厅玩你喂我、我喂你的亲昵游戏。但自始至终,大家都只是“朋友”。

“这是游戏规则,”夏衍仲跟好基友范铮一起游泳时说道,“因为一棵树而放弃整个森林?你饶了我吧。”

这是夏衍仲大叁那年上学期说的话,然而下学期开学第二周,他就在众目睽睽下,用同一把吉他对莫安安进行了俗气、而又浪漫的告白。

“为什么会喜欢我?”那天晚上在床上,莫安安问夏衍仲。

“你漂亮。”夏衍仲说。他眼睛扫着莫安安的身体,她的皮肤白而细腻,像一块无暇的羊脂玉,圆润的胸和纤细的腰肢让他属于雄性的一部分下意识地变得灼烫。

“只有这个?”莫安安有些失望。

“漂亮到老子舍不得你被别人操。”他脱下外套,露出漂亮的肌肉,低头在她的唇上啄了一口,然后把粗大的性器放在了莫安安的唇边,表情狂妄:“难道这还不够?”

莫安安后来不大愿意回想起初夜,夏衍仲不温柔,甚至可以说是粗暴。他简单地将前戏一带而过就匆匆进入了正题,处女紧实而狭窄的穴口尚未得到充分的扩张和湿润,便被粗长的肉棒充满,夏衍仲抽插得很猛烈,性器一进一出,恨不能插到子宫的最深处,粉嫩的穴肉被操得向外翻着,像朵盛开的玫瑰花心。

过程不大美好,但那天晚上夏衍仲的一句话敲动了莫安安的心。

——“我看见你的时候就觉得,如果能操这女人一辈子,我就再也不想碰别的女人了。”

他后来也的确如同所承诺的那样,没有再碰过别的女人。花花公子夏衍仲突然变成了标准好男友,出席应酬带着莫安安,拒绝其他姑娘投怀送抱,出门在外向莫安安报备行程。他们在假期无人的教室、放学后的后山花园野战,夏衍仲把精液射在莫安安丰满的胸脯,和性感的唇角。

这些事发生在很久以前了,但每每回忆起来,又仿佛在昨天。中间这几年反倒平平淡淡,再没有什么值得记忆的地方。

毕业后的夏衍仲进入了一家老牌咨询公司,拿着不菲年薪,做着符合收益的工作,忙得顾不得看银行账户。莫安安混沌地过完了大学生活,到了一家公关公司做活动策划。她毕业当年结了婚,婚礼的布置是莫安安渴望已久的童话风格,摆满了各色鲜花,不远处有草坪和喷泉,所有亲朋好友前来庆贺,范铮喝多了在席间哭得宛如一个老父亲:

“说好了夏衍仲你小子要游戏花丛,他妈的怎么在我前面结了婚!”

他们搬进了同一所高档公寓,房间有宽敞的露台,打开窗帘,整座T市最闪耀的灯火一览无余。他们共享同一张床。

莫安安算了算,他们在一起总共八年,结婚五年。时间让莫安安从一个纯情的女大学生变成了一个美艳少妇,把青葱的夏衍仲变成了这座城市不折不扣的精英,也让他们身体上的联系变得越发枯燥无味。

莫安安想起他们在学校最后一次做爱,那是六月的最后一天,刚下过一场雨,操场上湿漉漉的,夏衍仲把她拉到了那棵巨大的榕树后,把她吻得站也站不稳,然后凶狠地扳过她的脸,进入了她的身体。

闷热,潮湿,这是最适合情欲滋长的条件。莫安安小声地哭泣着,求夏衍仲慢一点,身体却喜欢得快要炸开了。她紧紧地咬着夏衍仲,淫液湿润了她的大腿和夏衍仲的裤子。

后来,后来。

搬入新家的那一天,他们在沙发上做了爱,但怎么也施展不开,又挪回到了床上。第二次,第叁次……自那以后都是规规矩矩地在那张柔软的大床上,人躺在上面像坠入了一张缠绵的网,可真正的缠绵却越来越少。夏衍仲总是在加班,回到家永远在午夜之后,匆匆洗澡便睡下了。莫安安没有机会与他聊太多,夏衍仲醒着的时候她在睡觉,她醒来时夏衍仲已经离开了家,好不容易有了空闲的时间,夏衍仲更乐意去健身房或是打高尔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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