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楼层不高,可今早湿气重,太阳还未高升,那一层在未散的寒气里有些隐隐绰绰,好在叶矜的阳台鹤立鸡群,在白雾中闪闪发亮——也许这个透明而奇形怪状的阳台也是整个小区独此一家。他说:“就是阳台往外突出来的那一家。”
叶矜做了个全自动无土栽培蔬菜园,他家的植物也长得比别家的凶,小葱都张牙舞爪好似什么小怪物绿色的长指甲,在晨光中气势汹汹。
卫高朗细看了一会儿,抖了抖烟灰,点头,道:“挺好。”
不知道他是说叶矜的阳台好,还是江蓝在叶矜家好。
范阳洲说:“他们还没起,你先去我家坐坐。”
卫高朗说:“不了,我就来看看,看看小蓝,也看看你,你们都好我就放心了。”
范阳洲拦住他,问:“开了一个晚上的车,你这就要走了?”
卫高朗叹了一口气,道:“其实吧,我来的路上就已经后悔了,之前是头脑发热,后来后悔的时候,又半路卡在高速上下不来,想着横竖都只有几百公里了,来都来了。”
范阳洲说:“你这是在躲他?”
卫高朗捏了捏烟屁股,道:“啥叫躲呢,我这是为了祖国的花朵的健康成长。”
虽然江蓝算不算得上花朵,或者是一棵长满尖牙的猪笼草还值得商榷。
范阳洲直接问他,“江蓝做了什么,你要这样躲着他?”
卫高朗斜眼看了看他,确定他是认真的。“江蓝他想和我结合。”他沉默了一阵,看了看那个薄雾中的阳台,突然出声。
范阳洲叹了一口气。预感成真,同为向导,他早就在对方的眼里看到了某些幽深的秘密。只是对于他们来说,这些秘密总归会烟消云散的。他们找到自己应该结合的哨兵,就像是每一朵浪花都会拍在它注定拍在的那一块礁石上。仿佛随机,又仿佛命中注定,不由己,恐怕也不由人。
向导是天生就有献身精神的群体,那是一种本能,他们的骨子里便刻着对哨兵的责任。得到社会全体的优待的同时牺牲自身部分的自由,这交易虽然算不上公平,可也是大多数向导的生存之道。
“我不该也不能和他结合。”卫高朗说,他的语气里带着少有的沉重,好像呼啸江湖的侠客摇身一变,衣衫上满是俗世的风尘。他幽幽地叹了一句:“自作孽,不可活啊。”
“我把他养这么大,不是为了让他因为这种破事,就成为谁的向导的。”卫高朗道。
他明明帮他解开了牢笼,他为什么要自己又一心往里头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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