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苏:签约哦,我还没想过啦!写文是纯属爱好哦。(装b十八代)
编:那小紫想不想让自己的人气更好丫~
应苏暗笑,这个编辑一听说话语气就是女孩子。
紫苏:想丫想丫,人家最喜欢读者滴书评了。(装嫩不嫌牙疼)
编:那就是啦!签约馨绿我们可以帮你安排榜单,也可以帮你推荐给更多的读者,到时候就有更多的书评啦!
紫苏:真的丫?
编:当然是真的啦!
紫苏:可是,签约需要怎么签呀?
应苏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的太多资料,连男女都不想透露,有时候他觉得,装人妖的感觉还挺爽的。
编:只要把你的中华通号码输到里面,然后在指纹验证的时候在屏幕上点一下指纹就可以了。你的任何资料都不会泄漏,包括男女哦。
哦,竟然这么神奇,难道传说中的中华通号分辩不出男女?应苏心里窃喜。嗯,其实想来也是,许多读者都不想透露自己的身份,所以这个签约方式最和谐。
紫苏:哦,好方便的说,人家要签,人家要签啦!
编:那太好啦!我传一份合同给你,如果没有异意你可以电子录入填写一下,然后录入你的中华通号码,验证一下指纹就好了。
紫苏:嗯嗯,我知道了。
应苏大致看了一下合同,无异于就是一些允许和不允许的内容,反正网站都是小俊的,无所谓看那么仔细。
合同签好以后,应苏又和编辑随便侃了几句,编辑拉他进了作者群,于是,他又有了另外一个乐趣。
那就是在群里胡侃。
紫苏:大家好,我是新来的紫苏,姐妹们多多关照哦~
叶烨:呃?姐妹们?那让兄弟们情何以堪?
紫苏:呃,这个,伦家初来乍到不懂规矩,叶大哥表见怪呀~
楚梦林夕:小叶子,别欺负人家小姑娘,这么大年纪,害不害臊?
叶烨:林夕大姐说得是,紫苏妹妹别生气,我们都很好相处的。
应苏打了个笑脸出去。
紫苏:怎么会生气呢?人家开心还来不及呢。又要结识好多大神级的哥哥姐姐们啦!
叶烨:大神不敢当,小神勉强算一个。
楚梦林夕:小神经病吧!
应苏听这个叫楚梦林夕的说话就觉得有几分亲切,她的说话口气竟然和自己不谋而合,于是私加了她好友。
刚发过消息,一个验证消息就闪了起来,应苏点开,竟然是叶烨加他的验证消息。过了一会儿,楚梦林夕的也跟着加了进来。
应苏搜索了一下两人的小说,原来这个楚梦林夕竟然是作者排名前十当中的,叶烨也在百名之内。看这个叫子夜的编辑并不是那种沉稳老练的编辑,没想到手底下的作者竟然还挺有份量。
在群里侃了半天,肚子也饿得咕咕叫了,应苏这个人到哪里都能混得来朋友,再加上他对任何人都讲究一个义气,而且他现在扮可爱扮得人见人爱,很快就和两个打成一片,成了好朋友。和两个打过招呼以后就打算下线弄点吃得,人是铁饭是钢,吃完饭还是继续去店里干活呢。
刚想关掉qc,却发觉有一个验证消息闪了出来,那人的网名叫如是,应苏以为是群里的作者见他好相处所以争相加他好友,直接点了通过验证。
临下线他又看了看《幻雪帝国》的点击和收藏,新的章节已经有十几个人留言,他一一将留言回复了,然后关上电脑去弄吃的。
临关电脑时,一个消息闪了过来,但是电脑已经在正在半闭的状态中了,他也就没理会。关掉电脑后随随便便吃了点东西就去了铺子里。
再次进入铺子的时候不需要指纹验证,安保系统会通过红外线自动识别,识别后门自动打开。应苏走了进去,望着空空如也的货架,便打算去空间里再运些货出来。
他觉得自己该招些工人了,这个铺子说小不小,还有二楼的空间也可以用,如果都利用起来可以开一个不小的果蔬超市。只是他现在人手有限,应该招一个能帮得上忙的老实且靠得住的员工才好。
于是应苏打算第二天去网上发发贴子,或者去人才市场转转,看看能不能招到合适的工人。
不知道这个年代的人们喜欢做什么样的工作,如果要求低点,待遇高点,应该会有人来做吧!毕竟卖菜的,听起来似乎名声不太好。
将空间里的所有存粮都运出来以后,应苏便坐在店里招呼客人,他发现好多客人都是从很远的地方特地跑过来的,有的一买就买一堆。
后来他发现一个问题,好多人买得多了再倒二遍手,从中间赚取差价。这个现象让他很是恼火,于是他给自己制定了一个规矩,那就是每个人只能买一人份,买多得拒绝售出。
这种现象是制止了,也让许多打算买菜的人失去了吃到新鲜蔬菜的机会。应苏想,得找一个万全之策才好。
突然觉得有些口渴,便跑到街上的饮品贬售机上买了一鑵饮料,一边喝着饮料一边得瑟着往店里走。刚走了两步,应苏突然回过头来,绕着饮品贩售机绕了两圈。突然灵机一动,既然饮料可以用贩售机,那么水果蔬菜可不可以也一并用这种机器来卖呢?
蔬菜自动贩售机,有了这个东西,好处多多的有。都有什么好处呢?应苏在脑子里如数家珍的数了起来。
第一,可以省去太多的人力资源。
第二,可以避免出现二道贩子的现象。
第三,这个自动贩售机占地面积小,可以遍布在城市的大街小巷,省去了找铺子的麻烦,想把分店开到哪里,就开到哪里。
第四,自动贩售机就是一个保鲜箱,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蔬菜的新鲜程度。
第五,可以最大限度的方便顾客,如果谁走到半路突然想啃个西红柿吃个桃子苹果之类的,完全可以走到贩售机钱,花几块钱买一个。
如此五大优点,何乐而不为啊?
到时候他就可以给自己的蔬菜创造一个品牌了,他想了想,那个品牌就叫苏菜好了。(和蔬菜有什么区别么?)
应苏一边想一边得瑟,觉得自己真是一个天才。
可是,想想自己那可怜巴巴的腰包,怎么可能做得起这么浩大的工程呢?连开商铺的铺子都是王也送的。
他总不能再舔着脸对王也说:“嘿嘿,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不如这点钱你就帮我投资了好伐?”
万一那个阴天脸王也对自己阴沉沉的说一句:“那你就以身相许吧!”到时候自己该怎么办?许还是不许?
应苏考虑再三,还是没有决定到底要不要开口找王也帮这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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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们说,要不要以身相许求王也呀?
不过,书评和花花是一定要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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