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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桃花林里,墓碑前放上鲜艳的花朵。余夏调侃的说道,“王老头,最近的年轻人是把你们二位当成月老了么?怎么你们院子里面那颗大树上面挂那么多求姻缘的红绳!”
王晋和和白沂瑶相识在桃花林中,安葬在巨大的桃花树下。
“爹娘,你们还好么?女儿们来看你们来了!”王慕倾在墓碑前摆满了小菜,那些都是她亲手做的,从前觉得很难的事,现在不但得心应手,还发觉很有趣。“今年我们也有了可爱的女儿,才觉得做父母真的很难很难,但也乐在其中,还有,我们很想你们。”
“我们在这里絮絮叨叨,说不定,她们都转世了呢。”
“那有没有可能,我们还能再遇见?”
“也许某一个时刻,可能我们还能擦身而过,只是那时他们不再认识我们,我们也不知道是他们。”
“真好的天气啊,下次我们带小旦来吧。”
“好...”
余夏和王慕倾走后不久,一个小男孩跑过来,他小小一个,盯着墓碑很久,不一会儿,跑过来一个小女孩儿,她埋怨着小男孩乱跑,小男孩则指着墓碑上的瑶字,“你的名字!”小女孩翻了个白眼道,“人家那是白沂瑶,不是我好不好。”
“哇,小瑶,你怎么认识那么多字啊!”
“因为我比你聪明!”她拉过他的手说,“别看了,再不回去,你娘,我娘,你爹,我爹都该着急了。”
“小瑶,你说这里面住着的是谁啊!”
“上面两个名字,很明显是一对夫妻啊!你怎么这么笨!”
“成为夫妻就能一直一起么?那我们也做夫妻吧!”
“不要,你太笨...”
“小瑶...呜呜呜。”
“你这么爱哭啊,好好好,做夫妻,快走吧,小和。”
一阵微风,吹落几片桃花,掉落在墓碑上。
第169章
余夏和王慕倾同时抬起头看着这城门口, 三年前,也是在这里她们狼狈出逃。如今,她们淡然入城。
三年间, 京城还是那个京城,似乎没有太大变化, 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街上更热闹了,穿着绸缎的人也比从前多了, 这样看来,金氏虽然得到权力的手段不光彩, 但金满园不是一个无能之辈,权势在他手中,反而是在造福百姓。
客栈的伙计热情的询问余夏她们要几间房,话里话外还在试探她是做什么生意的, 余夏回答是做胭脂生意的,伙计夸赞她难怪皮肤这般细腻。伙计给她推荐了最好的房间, 余夏没有还价。
“客官,你们要是闲来无事可以去城中最大的酒楼去看看, 那里不光酒菜好, 就连小曲都是极好的, 外省人来最喜欢呆的就是那里的, 但是切忌不能逗留得太晚,京城里不比别的地方,晚上是要宵禁的,万一被巡逻的士兵队发现在街上闲逛,是会被...咯!”他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好的, 谢谢小哥提醒了。”放好了东西之后,余夏和王慕倾在街巷上闲逛, 熊然紧跟在他们身后。有趣的是,城中通常张贴皇榜的地方,贴着余夏的画像,看纸张的新旧程度,应该是刚贴上去不久,画像和本人很像,不过来往的行人似乎对此不感兴趣。
余夏问旁边卖菜刀的老叟,“老人家,我怎么看这画像和我有点像呢!”
老叟头都不抬,“年轻人,想赚钱就去找个正经差事,这条路走不通的,从前有几个穷疯了的痞子想要骗赏金,结果赏金没有,倒是屁股打得开花了。这人是年年抓,这画像是月月贴,但真就是白费力气,那个余夏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回来京城来等着被抓呢!你们买不买东西,不买别挡道。”
王慕倾捂着嘴咯咯的笑,“我们走啦,夏夏!”王慕倾拉着余夏,那老叟抬头看到了个侧脸,恍惚间觉得是有点像,这时来个买东西的一打岔,他又忘记了刚刚的事了。
“我是觉得,从前一定发生了非常多的乌龙事件,所以现在即便有人觉得你像,也不敢贸然报官了!”
“是是是,还是我的倾倾最聪明,不过呢,你要是再这么笑,时间都要不够了。”
余夏和王慕倾回了王府,三年未归,王府门口萧条了许多,她们小心的推开了大门,大门之后杂草丛生,一派萧瑟破败,能看出来还是有人从这里走过,因为中间被踩出一条路,余夏拉过王慕倾的手,一边走一边看。
昔日里,这里高朋满座,人人都向穿着新郎官衣服的余夏敬酒,在这里,王慕倾顶着盖头和余夏夫妻对拜,如今物是人非。她们越往里面走,杂草越多,走得越艰难。
“还要进去么?”余夏捏捏王慕倾的手,王慕倾摇摇头。正当这时,一个黑乎乎的东西跑过来,两人下了一跳,可定睛一看,是一只黑色的小兔子。两人惊喜,蹲下来看那兔子吃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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