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是喜欢和我在一起?”李云突然为她想到了一个理由。
结果就是,梵清圣又瞥了他一眼,悠悠说道:“一部分是。”
“呃。”
一部分是,那就不是了。
“其实,我更喜欢在都市生活。”梵清圣认真说道,不等李云询问,她就主动解释:“都市很热闹,喧嚣,繁华,有尘烟气息,我很喜欢生活在都市。”
李云紧了紧握着她的手。
他身边最一尘不染,犹如仙女般的梵清圣,反而是最喜欢住在都市的人。
或许,对性格清冷的梵清圣来说,都市的喧嚣非但不讨厌,反而会给她一种愉快的享受。
李云其实也偶尔会有这种感觉,因为也已经习惯住在都市的他,偶尔回安静的农村住的时候,最开始几天或许会很享受,但之后,就会感到很冷清。
尽管他在都市也不会呼朋引伴的去游玩,但光是城市中的喧闹气息,就可以让人有一种很强烈的安全感。
习惯一线城市的人,即使是离开一线城市,也只是回到省会,或者小县城,很少说再回农村的,即便是在农村盖了小别墅,也依然比不过住在城市。
“好!”
李云冲她点点头,笑道:“那结束这件事后,我们就回中海市,在三号公馆过年,听莲依之前说,黄江两岸边过年的时候会有盛大的烟火看,我们到时候去看吧?”
“嗯。”梵清圣微微颔首,补充一句:“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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