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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時候太恨了。不僅恨聞梁予,也恨自己識人不清。失去了父親和孩子,我也有點偏激。」寧禎說。

這是她的道歉。

「我知道會傷害你,可我那時候顧不上了。長裕,你在我心裡是後盾,我知道你永遠都在。」寧禎又道。

這是甜棗。

盛長裕吃這套,身心都舒泰了,夜裡格外賣力。

他心情好得堪稱明媚。

今年局勢好,沒有動亂,經濟與民生都穩定,督軍把過年的獎勵翻了一倍。

將領們在意的,不是獎賞,而是他的好脾氣。

他心情好,大家日子好過點。

「夫人離婚是權宜之計,雖然沒有備案,到底離婚書見了報紙。督軍,您應該再次向夫人求婚,像新派人那樣。」

一個將領如此說。

這位將領不到四十歲,在國外念的軍校,思想比較前衛。

他一說,便也有人附和。

寧家父女一個犧牲、一個遠走他鄉,是為了華東四省的安定、為了替督軍對抗政客的骯髒手段。

必須要嘉獎!

督軍重用寧以安,作為對寧州同忠誠的感激,也應該和寧禎重辦婚禮。

寧禎經過這麼一役,督軍夫人的威望徹底立住了。從此,她的威望不是來源於督軍的疼愛、對其他人的打擊,而是她的偉大。

她愛民如子。

她孤身三年一戰,從此她也是一位「將軍」了。

將領們真心愛戴她,一個個都建議督軍再次和她訂婚,重新辦婚禮,要讓她的回歸萬眾矚目。

盛長裕:「我會考慮。」

他是忍著內心的驕傲與喜悅,儘量輕描淡寫說這麼一句話。

回到內宅,他問起寧禎。

寧禎:「是否太招搖?」

「我以前就想和你重辦婚禮,你說很多的『不適合』。現在適合了,誰敢管老子是否招搖?」

寧禎:「……」

她沒有掃興,同意了。

雖然她內心希望低調點,她也明白,作為督軍夫人,她不僅僅是盛長裕的妻,也是華東四省最有權勢的夫人。

這是政治身份,她必須有聲望。

隆重婚禮,就是塑造這樣的聲望。

寧禎和盛長裕商議婚禮,他想越快越好。

他打算年前辦個宴會,搞個新式的求婚儀式;正月初就重辦婚禮。

他很急切。

反正他能用的人多,什麼都來得及,時間緊卻不會倉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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