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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東西就往回走也不敢在外邊多待,圓圓也受不住,到家吃了奶,孩子就睡著了,這孩子還挺有意思,出去一圈竟然沒尿,到家脫了衣服才尿的,可能也怕自己尿在褲子裡,不舒服吧。

給孩子放到床上睡著,大妞下去跟淑芬分揀食物,乾貨放到小筐里,直接就放在島台下邊的格子裡,用的時候好拿。魚和肉送到外面凍上,用籃子裝上掛在葡萄架下邊,不敢放地下怕有老鼠偷吃。

還有幾天就小年了,倆人簡單吃了午飯,也沒休息,開始洗床單被罩。這年代沒有洗衣機,所有的東西都靠手洗。家裡的東西多,不現在開始洗,年前都弄不完。家裡的被褥都是套著被套的,這一年淑芬換了一些布票,差不多每個都有兩套,可以替換著用,先把被套換了,換下來的直接放到浴缸里,放水,加洗衣粉,然後站在裡邊踩。家裡有熱乎水,雖然麻煩點比起其他人大冬天的在外面洗,好多了。

家裡有兩個三角梯子,放在走廊里,架上三根竹竿,就可以掛在上面,有陽光暖氣差不多一天就能幹了。

休息兩天在家就帶孩子準備過年,大妞身心放鬆,在上班精氣神十足。

到了單位,問了才知道那幾個人,是從外面偷渡過來的。只不過他們過來的目的,除了那個頭目其他人都不知道。

第116章

大妞看了資料,那個人叫吳振華,除了這個名字,其他人也不知道他具體的情況。

老方兒子叫方建華,因為父親的關係,他是最先撩的,他早些年偷渡去了港島找了姑姑,沒想到姑姑家在港島也不怎麼富裕,只是一般工人家庭,還住在鴿子籠似的屋子裡,他去了雖然姑姑收留了他,可也得自己出去找活做,後來他看到有不少混混,只要能打就行,他就跟著混,這次一起過來的,很多都是從這邊過去的,大家抱團,倒也弄了個小幫派,方建華也算個小頭目,有了錢,租了房,就娶了老婆,生了孩子,現在港島那邊幫派猖獗,本來這樣混下去日子也過得下去,結果兩個月前突然他們的老大,把他們幾個找來,說是有件事情讓他們去做,做好了,一家給十萬塊,還給安排房子,可以說這次事情結束了,他們就能過上好日子了。

不過這幾個人也想過條件這麼好,肯定挺危險的,果然他們老大就說,任務是保護一人過來辦事,說起來他們都是從這邊過去的,自然知道這裡的情況,其實都不太敢回來。但是老大又說了,如果他們這次事情做不好,那麼他們的老婆孩子就危險了。萬一死在這邊,幫派還會給那些承諾的東西,而且還給她們找出路。幫派養著他們。

說道這裡幾個人都知道事情不做也得做。

就這樣他們又偷渡回來,帶的人就是那個叫吳振華的人,那人四十多歲,不怎麼說話,不過說出的事情就是命令他們做事。過來之後直接到京城,然後他們就在京城裡轉悠,這邊安排的很好,他們手上有介紹信,可以住招待所,只是也不知道是不是運氣不好,那天他們出門正好碰到兩伙人打群架,把他們給連累了,連帶著吳振華也被抓起來了。

他們怕吳振華身份暴露,就想辦法救他,他們也害怕吳振華出事他們回去不好交代,家裡老婆孩子再有危險,乾脆鋌而走險來了一出圍魏救趙,本來他們也準備好了退路,就沒想到大妞的突襲一下子把院子裡的三個人給收拾了,直接從背面抄過來。將他們一網打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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