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他所住的小區比較高檔,記者就算知道了他的住址也進不來。
所以洛江河出門的時候並沒有受到任何阻攔。
當然,他大晚上的要出門也不可能是八點多就肚子餓了想吃點夜宵。
而是準備去完成一下系統發放的任務的。
小說里寫的是,溫初年來到大城市後本來是有租房住的,後來因為找到更便宜的房子,便準備在入職前換一個房子住。
但是房東是個提燈定損黨,即「提著燈,照著牆,查看出租房被損壞的情況」。
溫初年因為在牆上留下了指甲蓋大小的黑漬,甚至都無法確定這個黑漬是他自己留下的,就被房東勒索了幾千塊錢,導致他接下來生活在這座城市的費用不夠用。
這事兒也就是剛從大學出來沒多久的溫初年才傻傻地不追究,要是放到「老江湖」洛江河身上,只怕會另有道理了。
雖然後期還是會後悔,早知道當初就不鬆口,跟房東硬剛到底了。
但是事情已經成了定局,溫初年便只能想想該如何繼續在這座城市生活下去了。
好在他在城市裡還有認識的朋友,療愈院的工作也到手了。
溫初年本意是想現在朋友那裡住一個月,等下個月初發了工資就從朋友家搬出來。
但是在朋友家住了幾天,卻因為朋友有女朋友,自己住著實在不方便,於是主動提出了搬出來住。
當然他是沒有地方住的。
比起住橋洞,還是先暫時住一段時間的療愈院更安全一些。
本來這種事情放在現在,孩子只要跟家裡哭一下窮,父母怎麼可能會不暫時接濟一下呢?
可溫初年偏偏就不行。
倒不是因為他爹不疼娘不愛,而是因為他家是真的窮。
他父親因為意外摔斷了腿,現在每個月還要吃藥,他母親又沒有工作需要在家照顧父親,操持一下家裡的家務。
所以溫初年一開始就是打算,到大城市裡掙到錢後,就每個月寄回家三千塊的。
目前溫初年的實習工資也只有五千塊。
就算到時候拿到工資,算上房租水電,他基本上也是屬於,如果公司沒有給員工發放飯卡的話,他連吃飽都成問題。
所以溫初年是不可能打電話跟家裡哭窮的。
他的朋友又都是剛出社會的同齡人,自然也不可能跟他們借錢。
因此即便知道住在公司這種事情不好,但溫初年目前也就只有這麼一個辦法了。
等到下個月月初拿到薪水,他才能夠有錢搬出去。
當然,洛江河知道小說後續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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