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反派渣男人人愛[快穿] 书架
设置 书页
A-24A+
默认
第253頁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好在他所住的小區比較高檔,記者就算知道了他的住址也進不來。

所以洛江河出門的時候並沒有受到任何阻攔。

當然,他大晚上的要出門也不可能是八點多就肚子餓了想吃點夜宵。

而是準備去完成一下系統發放的任務的。

小說里寫的是,溫初年來到大城市後本來是有租房住的,後來因為找到更便宜的房子,便準備在入職前換一個房子住。

但是房東是個提燈定損黨,即「提著燈,照著牆,查看出租房被損壞的情況」。

溫初年因為在牆上留下了指甲蓋大小的黑漬,甚至都無法確定這個黑漬是他自己留下的,就被房東勒索了幾千塊錢,導致他接下來生活在這座城市的費用不夠用。

這事兒也就是剛從大學出來沒多久的溫初年才傻傻地不追究,要是放到「老江湖」洛江河身上,只怕會另有道理了。

雖然後期還是會後悔,早知道當初就不鬆口,跟房東硬剛到底了。

但是事情已經成了定局,溫初年便只能想想該如何繼續在這座城市生活下去了。

好在他在城市裡還有認識的朋友,療愈院的工作也到手了。

溫初年本意是想現在朋友那裡住一個月,等下個月初發了工資就從朋友家搬出來。

但是在朋友家住了幾天,卻因為朋友有女朋友,自己住著實在不方便,於是主動提出了搬出來住。

當然他是沒有地方住的。

比起住橋洞,還是先暫時住一段時間的療愈院更安全一些。

本來這種事情放在現在,孩子只要跟家裡哭一下窮,父母怎麼可能會不暫時接濟一下呢?

可溫初年偏偏就不行。

倒不是因為他爹不疼娘不愛,而是因為他家是真的窮。

他父親因為意外摔斷了腿,現在每個月還要吃藥,他母親又沒有工作需要在家照顧父親,操持一下家裡的家務。

所以溫初年一開始就是打算,到大城市裡掙到錢後,就每個月寄回家三千塊的。

目前溫初年的實習工資也只有五千塊。

就算到時候拿到工資,算上房租水電,他基本上也是屬於,如果公司沒有給員工發放飯卡的話,他連吃飽都成問題。

所以溫初年是不可能打電話跟家裡哭窮的。

他的朋友又都是剛出社會的同齡人,自然也不可能跟他們借錢。

因此即便知道住在公司這種事情不好,但溫初年目前也就只有這麼一個辦法了。

等到下個月月初拿到薪水,他才能夠有錢搬出去。

當然,洛江河知道小說後續劇情。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首页 书架 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