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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著,我雙手一攤,刻意將因為機洗而不小心磨損的外套袖口,露了出來。

「瞧瞧,我被石林坑的,回國後連買衣服的錢都沒有了,哪裡還有錢還給你呢?要說起錢,石林才有錢。他剛偷賣了我們的婚房,獨吞了房款,眼下他手裡的現金少說也有兩三百萬。

況且他手上不僅有現金,還有工廠和他爸媽的那套房子呢!要知道,那個工廠的地皮可不是租的,而是他買下來的!真正有錢的人是他,你又何必捨近求遠,非跟我這個已經被他坑的,什麼都沒有的女人過不去呢?」

我將石林的工廠和他父母那套房子的價值,通通誇大說了一遍,將皮球又一次踢了回去。

「石林現在為了坑我淨身出戶離婚,名下在昆明已經沒有房子了。你們要是想找到他,還得去他父母家蹲守。

就算他可以住酒店四處逍遙,家總是要回的。你們也知道,他爸最近快不行了,如果真死了,他這個獨子是不可能不回來看上一眼的。」

皮衣男聽完這話,果然眼神有了想法。他和旁邊的女人對視了一眼後,似乎已經做了決定。

我知道,經過今天這通折騰,為了避免揀了芝麻丟了西瓜,這夥人應該不會輕易再來找我了。

那他們想要拿到錢,就只能去找石林。

而面對狠狠坑了自己一把的石林,皮衣男如果抓到了他,還會有好臉色嗎?

不過到時候,不管他會石林做些什麼,都不關我的事了。

有個詞叫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石林也該貨真價實地付出點代價了。

第27章 逃出緬北(27)

1

暫時解決完皮衣男的事之後,我懸著的心總算放下了一些。

誰知道沒過幾天,石林媽媽又來了一次電話。

她在電話里告訴錢笑,說石林爸爸去世了,希望我能去喪事上露個面。

對於石林媽媽口中的「去世」,我多少是有些懷疑的。畢竟事情發展到現在,我和石家已經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我不認為她有必要喊我去喪事上露這個面。

前車之鑑,我不能不防備,所以我毫不猶豫地讓錢笑拒絕了她。

令我沒想到的是,石林媽媽居然還不肯死心,直接找上了錢笑工作的律所,堵在大門外頭連哭帶嚎,引得來來往往的人紛紛側目。

錢笑被逼得沒了辦法,只能把事情告訴我。

說實話,我是極其不願意再見石林媽媽的。可我更不能把事情都推給錢笑處理,給錢笑招惹麻煩。我當即答應趕往律所,解決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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