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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女童的聲音,李秀娘有點兒耳熟,好像是同村李秀才家的小閨女。

李秀才是他們村兒唯一的秀才,屢試不第後,自己開了間私塾,靠著束修,一家人日子過得也還不錯。

李秀才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女兒年紀最小,夫妻對她格外疼愛。

李秀娘十分羨慕李家的小閨女——

別的女娃還在吃不飽、幫著幹活的時候,李家小閨女被李秀才抱著,手裡拿著縣裡才有的點心,小臉兒又白又胖。

身上的衣服也是新的,不是哥哥姐姐穿小了的舊衣服。

李秀才小閨女臉上的笑容是那麼的燦爛、幸福。

可就是這麼一個被家裡人嬌養著的孩子,在逃荒的路上,被嫡親的爺爺給——

前世的李秀娘,早已忘了這些讓她無比痛苦的記憶。

她只記得,自己小時候家裡遭了災,全村的人都出去逃荒。

祖父祖母,和煦的族人,相熟的鄰居,一個又一個的,都倒在了逃荒的路上。

還有她的爹娘、哥哥、妹妹,也都或是因為疾病、或是因為飢餓而沒了性命。

最後,他們家只剩了大伯和堂哥,以及一個她。

李秀娘不知道自己是幸運還是不幸,就在她以及大伯堂哥快要餓死的時候,他們終於抵達了一個小鎮。

遇到了抱著閨女去鎮上買東西的趙氏。

「三斤豆子!大娘,我只要三斤!」

「您看看我家侄女,已經十歲了,能幹活,不會吃白飯。」

「養個兩三年就能嫁出去,還能收一筆聘禮呢。」

「……年景不好,收不到聘禮?您有兒子嗎,給自家兒子當個童養媳也是好的呀!」

大伯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拼命的遊說,說到最後,已經近乎哀求了。

前世的種種,李秀娘已經記得不太清楚了。

她只記得,自己是被婆婆趙氏用三斤豆子買下來的。

她剛到顧家的時候,確實非常感激婆母。

如果不是她買下自己,自己還有大伯、堂哥都得死。

所以,她拼了命的幹活,努力的報答婆母的恩情。

夫君「死」的時候,她才十七歲啊,正是花朵一樣的年紀。

如果改嫁,也能嫁個不錯的人家。

可她記著婆母的救命之恩,沒有改嫁,而是留在顧家當牛做馬。

伺候婆婆,照顧小姑,寧肯委屈自己的兒子,也要咬牙供小叔子讀書。

十年啊,她拼死拼活的操勞了十年。

沒有換回婆家的感激,反倒被嫌棄、被傷害。

親眼看到兒女相繼死去,自己又被賣去偏遠的深山,被個四十多歲的老獵戶凌虐……

李秀娘終於覺醒了,臨死那一刻,她在心底發誓:「如果有下輩子,我寧肯餓死,也絕不進顧家的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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