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連殺人都敢做,更遑論只是收走所有的物資這種小事兒?
顧傾城在意的,還是譚琳琅的落腳點——顧家的別墅!
前文說過了,原主是個白富美。
她家雖然算不得什麼首富、豪門,卻也有著上億的資產。
原主是異地求學,父母為了她能生活便利,便直接在本地買了一棟別墅。
原主不想這麼招搖,且別墅區嘛,大多都不在市中心。
原主的大學卻在主城區,周圍都是老舊小區或是新建的公寓。
父母經過商量,主要是聽從了原主的要求,在距離大學只有幾百米的地方,又買了一套小而精的公寓。
不過,別墅買都買了,也不能浪費。
每個周末,或是節假日,原主會跟室友們去別墅住兩天。
譚琳琅是原主的大學室友,過去的三年裡,跟著原主去過好多次,自然十分熟悉。
當然,也不排除,那套別墅在原劇情中有著重要的作用。
在那裡,有著推動劇情的重要人物。
或者有著什麼「機緣」!
就算沒有重要人物或是機緣,顧家別墅里也有非常豐富的庫存。
畢竟原主每個周末都要去,去了就是好幾個人吃吃喝喝。
原主還會去福利院、養老院做義工,每次去的時候,還會帶上許多東西。
而這些,也會被放在別墅的地下室里。
顧傾城從原主殘存的記憶中搜尋到了些許記錄:顧家別墅里,地下第三層里,堆滿了米、面、油等生活物資。
「譚琳琅特意跑去顧家別墅,應該也是不想錯過這些物資!」
這人還真是貪婪,雁過拔毛啊。
顧傾城可以不管譚琳琅收走那些超市、庫房物資的行為,末世了,那些東西也就成了「無主」的,可以人人取用。
這種近乎「公用」的物資,就是叢林裡的獵物,有能力者得之!
但,顧家別墅的東西,卻不一樣!
那是顧卿的!
顧傾城穿成了原主,就要承擔起這份「因果」!
「她現在到哪兒了?抵達別墅了嗎?」
顧傾城心中已經有了計劃,她開始收拾簡單的行李。
一邊將公寓裡能夠找到的水、零食等塞進雙肩包,她一邊詢問禍水。
「還沒有!顧家的別墅在城西的濕地公園。」
禍水像個優秀的萬能監控,緊密追蹤著譚琳琅的蹤跡。
原主的大學則在東邊的主城區。
譚琳琅穿越後,在學校附近租了一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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