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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把錢都揮霍了,肯定是夫妻撕破臉的節奏。

禍水倒不是擔心自家陛下干不過常愛國,那啥,依著陛下的威武霸氣,十個常愛國也不是她的對手。

禍水擔心的是,這樣一來,自家陛下就成了「蠻不講理」的那一方。

很容易落入輿論的下乘。

這年頭,可不是四十年後,人們依然都活在眾人的嘴巴里。

人言可畏,名聲可貴!

名聲若是壞了,可是相當要命的。

「夫妻反目?呵呵,常愛國何曾把原主當做妻子?」

顧傾城可是融合了原主的一切,自然知道這對「夫妻」所有的相處細節——那就是沒有細節。

除了六年前的相看,以及新婚三天,原主與常愛國幾乎沒有再多的接觸。

常愛國一直都是冷著臉,仿佛是被「逼良為娼」。

唯一的笑臉,也是在他抱著一個孩子回來,請求原主好生照看。

其他的時間裡,哪怕給原主寫信,也都是簡單的幾句話,除了關心嬌嬌還能透著一股人味兒,剩下的隻字片語全特喵的是冷冰冰的「公文」。

常愛國做任何重大決定,都沒有跟原主商量。

忽然轉業是這樣。

獨寵嬌嬌,用家裡的一切資源為嬌嬌服務,也是這樣。

顧傾城穿來的時候,原主為何會躺在床上,就是因為他們夫妻已經經歷了一次爭吵。

常愛國想要拿出所有的積蓄為嬌嬌籌謀,讓她去最好的育紅班。

原主呢,這個時候還沒有意識到常愛國對妞妞的不公平,她只是覺得:

「咱們就要搬去縣裡了,雖然分了房,可搬家不是小事。」

「房子不花錢,零零碎碎的,肯定要用到錢。」

「還有,去了新家,總要有些人情來往——」

原主是真的站在妻子的角度,全身心的為了常愛國、為了這個家。

常愛國去到新單位,總要先進行一定的交際。

這年頭還不太流行送禮,但起碼的人情世故總要有吧。

還有搬家,雖然可以把舊的家具等都搬過去,但難免會添置一些新的。

哦,對了,這年頭城裡開始流行電視機、洗衣機。

在郊區的時候,就已經有了攀比的苗頭。

去到縣裡,常愛國又是個有體面工作的人,家裡更不能寒酸了。

撇開這些大件不提,單單是最簡單的搬家,這年頭可沒有專業的搬家公司。

借車、請人幫忙等等事宜,可不是空口白牙一句話,而是需要請客吃飯的還人情。

而這些,哪樣不花錢?

原主精打細算,從接到常愛國信之後,就開始盤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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