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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種眼神,曾鴻民形容不出來,有好奇、有嫌棄、有無語、有震驚。

仿佛曾鴻民不再是她的「天」,而只是、只是一個小丑!

曾鴻民在與林慕君的那段婚姻里,一直都是高高在上,一直都以俯視的姿態對待林慕君。

在曾鴻民看來,他一個名揚海內外的大才子,能夠娶林氏這麼一個封建殘餘,絕對是非常的地就。

林氏就該如同仰視天神一般仰視他,卑微的、執拗的追逐著他的腳步。

可現在——

隨著曾鴻民登報離婚,隨著林慕君搬出公寓,婚姻正式宣告破破裂。

林慕君直接將曾鴻民當成了陌生人。

離婚後的林慕君仿佛煥發了新生,哪怕還挺著大肚子,居然還能不顧周圍人異樣的眼神,跑去讀書。

她自信且灑脫。

仿佛一顆蒙塵的珍珠,重新綻放出光芒。

曾鴻民這個丟掉珍珠的渣男,已經不是混蛋了,而是瞎子加傻子。

即便是他的好友,都有些不理解:

「林女士並不是目不識丁、愚昧腐朽的小腳女人,她勇敢、堅強,願意接受新事物,願意學習先進知識……」

妥妥就是時代新女性啊。

話說,某位文學大師的原配,若是能夠像林女士這般,他都不會那麼痛苦、絕望。

跟周圍的人一比,林女士絕對無比優秀。

而輕易捨棄如此優秀妻子的曾鴻民,可不就成了眾人口中的有眼無珠?

曾鴻民再度出現在聚會、沙龍的時候,眾人關注的重點,不再是他的文采、新作,而是他的八卦。

這讓曾鴻民非常痛苦。

最重要的,也是有了林慕君,他很難再跟他的白月光有近距離的接觸。

於是——

「……他轉去腐國了?」

永遠走在吃瓜第一線的禍水,仗著作弊的上帝視角,總能第一時間得到最新鮮的八卦。

而它又最喜歡跟顧傾城分享。

所以,曾鴻民前腳離開丑國,顧傾城後腳就知道了。

「也無所謂!反正跟我沒有關係。」

顧傾城忙著學習,忙著賺錢還來不及呢。

經過半個月的「學習」,顧傾城和林慕君去了華爾街。

魏景西無比支持未婚妻,直接將手中的錢,全都給了她。

原主也有一些私房。

加起來,竟有兩千刀。

這個年代,一刀大概是3、4個銀元。

而一銀元在國內,能夠購買二十斤肉,訂閱一個月的報紙。

是普通底層百姓大半個月的生活費!

兩千刀,真的不是一筆小數目。

也就是顧、魏兩家都是富貴人家,顧晚晴是獨生女,魏景西是備受重視的嫡長子,他們才能有如此多的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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