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依然逃不開封建的枷鎖,掙不脫性別帶來的束縛。
就是她們自己,也從心底里認可所謂的「道德」。
比如某位母親,一輩子得不到丈夫的認可,卻還在丈夫、主母亡故後,含辛茹苦的照顧所有的孩子。
再比如某位女作家,因為生了女兒被婆家趕出去,卻還要在將來供養惡婆婆。
再再比如……
例子太多了,種種故事,讓後世之人聽了都覺得不可思議。
但在這個時代,卻是備受推崇。
林慕君只覺得自己要被壓得喘不過氣來。
她還不能發作。
因為林母也好,林家的其他親人也罷,都是為了她好。
「媽,我和曾鴻民已經離婚了!」
深吸一口氣,林慕君壓抑著內心的情緒波動,沉聲說道,「我們已經去相關部門做了登記。」
民國也是有民政部門的。
結婚、離婚等,也都要去相關部門做登記。
當然,還是有更多的傳統家庭,信奉所謂的婚書、休書。
但,去做登記,無異於是最合法、最不容爭議的做法。
林母聽了這話,剛剛停歇的眼淚,又嘩嘩嘩的流了出來。
「鴻民怎麼能這樣?登報還嫌不夠,居然還逼著你去做登記?」
「以前看他也是個聰明好學的好孩子,怎麼出了一趟國,就變得這麼薄情寡義?」
林慕君麻木臉,幽幽的說:「不!是我要求登記的!」
這還真不是曾鴻民的鍋。
曾鴻民有著文人的浪漫與衝動,他不會考慮太過周全。
感性起來,天真爛漫,甚至有些幼稚可笑。
而去官方背書,這屬於更為理性的做法,曾鴻民根本就想不到。
是林慕君,她不想再跟曾鴻民以及曾家有任何牽扯,這才要求做了登記。
林母一時沒有反應過來,還沉浸在自己的思緒中——
「……不過,慕君啊,你也不用太過擔心,就算做了登記,曾家也只認你一個兒媳婦。」
「就算曾家不認,也不怕,你還有兩個兒子呢。」
「他們,可是曾家的孫子!」
曾家可以不認兒媳婦,卻不會不認孫子。
到了這個時候,任誰都能看出來,曾鴻民不是個靠得住的。
兒子不靠譜,老夫妻又上了年紀,不能再弄個小的出來。
他們只能越過兒子,好生培養孫子。
曾家的孫子,可都是自家女兒生的,母以子貴,這曾家啊,就不能真的把女兒趕出門去!
林慕君用力閉了閉眼睛,那種絕望的窒息感,再度襲來。
「夠了!」
她猛地睜開眼睛,一字一頓的對林母以及林家人說道,「媽、爸,大哥大嫂、二哥二嫂……我已經和曾鴻民離婚,我與曾家再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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