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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人員以及附近病房的病人家屬們,還是會有戒備、非議等。

可此刻,看到任性到近乎囂張、惡毒的高傲君,眾人忽然就覺得,這位富N代也沒有那麼的不可救藥。

是,她確實撞了人,還試圖用錢權逃避懲罰。

可,人家認錯,也願意「挨打」。

為了補償受害人,不惜鬧上法庭。

這、雖然聽著「荒唐」了些,可也真的表明了對方有悔改、補償的心意。

這可比某些有錢人強太多——寧肯花錢請律師、找訟棍,也不肯按照法律規定、道德約束的賠償受害人。

人啊,都是需要對比的。

社會上的奇葩、非人類多了,哪怕是驕縱、任性的大小姐,至少稍稍做得像個人樣,周圍的人就會覺得「她,也還不錯啦」!

謝明堂:……什麼不錯?

你們什麼都不知道!

這個高傲君,她、她——

偏偏,酒吧的種種遭遇,謝明堂恥於說出口。

這就讓他失去了審判高傲君的強有力證據。

而且吧,就算謝明堂忍著羞憤說出了高大小姐曾經想要保養自己,保養不成又打擊報復的霸道之舉,周圍的人,也未必全都同情他、支持他。

就像之前那晚在電話里,高傲君的詭辯,世俗的偏見確實不對,可它就是存在。

很多人的潛意識裡,就是有「受害者有罪論」——哪個好人家的孩子會去酒吧、Ktv這樣的地方打工?

那種地方本就魚龍混雜、藏污納垢,被「調戲」了,也屬正常。

就像是人們對於紋身,一直都有偏見。

有紋身的不一定都是壞人,很多花臂大哥,其實都是善良又溫柔的好人。

可問題是,在公共場合,你是覺得花臂大哥可靠,還是拿著筆記本、一身正裝的精英可信?

再說,人家高大小姐也只是想要拿錢包養,並沒有強行騷擾,嚴格按照法律來說的話,戀人間的「自願贈與」,並不違法啊。

你去到那種地方,拿了高額的報酬,在某種程度上,就是默認了有可能遭遇騷擾的事實。

……這些偏見,這些所謂的潛規則,謝明堂心裡是知道的。

他更清楚,若是說出來,未必就能得到所有人的同情、支持。

好!

酒吧的事兒,你對我的傷害,就、就當不存在。

可我媽媽,還有我妹妹——

就在謝明堂內心反覆掙扎的時候,顧傾城又開口了:

「醫生,十九床這種情況,是不是很難醒過來!」

「不好說,就目前的狀況來說,她有一定醒過來的可能,但——」誰都不能保證機率是多少。

「那麼,她這樣的情況,是不是住在專業的療養院更好?」

「有資質的正規療養院,確實不錯!」病人這樣的情況,已經沒有繼續住院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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