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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他離開了那裡。

不見天日的下三區常年亮起路燈。

來到這裡的第一天,盛明盞遇上一波搶劫的人。

但是,他身上沒有下三區的流動貨幣。這些人就說他是一個窮逼。

很快,有人笑起來說:「不過呢,這是個很有姿色的窮逼美人。」

盛明盞冷淡地看著他們臉上噁心的笑容,沒有意外。

無論是過去的人類,還是現在的人類,好像都沒什麼區別。

他對這裡很失望。

把這群人給揍了一頓後,盛明盞繼續去找小魚。

來到這裡的第二天,他開始遺忘過去。

他的記憶停留在殺死怪物班長的那天。

盛明盞打聽到在這裡,既有下三區,還有上三區。

如果他在下三區找不到小魚,就只能去上三區找小魚了。

這一天,他在下三區找了一份工作,是在酒吧兼職。

這個酒吧很混亂,有人在洗手間亂搞,粗狂的喘聲很刺耳,也很難聽。

人類的□□聲聽起來有點兒噁心。

尤其是男人出來的時候,看見站在洗手台前洗手的他,眼睛裡直白的欲望就更加噁心了。

當男人試圖對盛明盞動手動腳的時候,盛明盞隔空閹了這個人的作案工具。

這天結束的時候,酒吧把他趕了出來。

兼職費被扣了一半,他全身上下只有一百塊錢。

來到這裡的第三天,盛明盞的記憶遺忘截止到建立執政署的時候。

第三天,盛明盞用一百塊錢租了一天的房子,想要做飯,結果糊了。

隔壁「好心」的鄰居請他吃晚飯。

他坐在餐桌前,男人從桌子下面伸出手想要摸他。

盛明盞盯著桌子上的飯菜,冷漠道:「你做的飯菜看起來跟你一樣油膩。」

最後,他剁掉了這個男人的鹹豬手。

來到這裡的第四天,盛明盞的記憶遺忘截止到第一次異種攻城。

「白天」里,盛明盞找了一份在便利店的兼職。外面一群人在槍戰,把便利店所有人給挾持了,挨個殺人玩兒。

槍口抵到盛明盞的腦袋上,他開口道:「有病。」

那群混混覺得他在罵人,就要一槍打死他。

雖然他覺得自己死了沒關係,但是想到還沒找到小魚,還得繼續活著。所以,他讓現場所有的槍通通炸膛了。

來到這裡的第五天,盛明盞的記憶停留在執政署被奪權的時候。

因為他救了便利店老闆,老闆給了他一筆錢,還想要聘請他繼續打工。他拒絕了老闆的請求,讓老闆忘記了這件事。

有了一筆錢,盛明盞不用再打工了。

他待在十平米的出租屋,開始研究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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