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回去,童惠珍把晏山從上到下,從左到右看個透徹,不住地點頭,又是嘆氣又是笑。童米蘭及時地說姐,這不是我男朋友啊,他是隋辛馳的男朋友,跟我來這是湊巧,他是拍紀錄片的,拍我,我是他的女主角,是不是聽起來像個女明星?
童惠珍更尊敬晏山,她認為搞藝術的人有文化,有文化的人十分高尚,她叫他晏老師,並且鼓勵丈夫和村裡的人都這麼叫晏山。
看著童惠珍從廚房到飯桌,忙進忙出,童米蘭忍不住了,說:「姐,你歇著吧,忙一晚上了。」
童惠珍的熱情就是她的忙碌,忙得暈頭轉向,屁股不肯久挨板凳,這忙碌是為了掩蓋她的慌張與焦灼。
童蕙蘭的骨灰擺在電視機旁的置物櫃裡,方正的小盒,那寧靜的方盒透露著訴說。丈夫不滿童惠珍的自作主張,藏起骨灰畢竟不是長久之計,況且那是她娘家的事,既然她已出嫁就不該再管外人的事,因此他大動肝火,希望童惠珍儘快把骨灰送回娘家,埋回童家祖墳還是王家祖墳,都由童老漢決定——一切都是父親說了算。
童惠珍和童米蘭都不同意,童米蘭甚至跟姐夫爭吵起來,她說妹妹已經死得足夠悽慘,為什麼還叫亡人不得安寧,陰婚那樣封建迷信的東西就該徹底消滅!人死了就是死了,做戲給活人看簡直可笑至極,荒唐噁心。不進童家祖墳又怎樣,童家算什麼東西,以後我在城裡給小妹買墓地,和我葬一起,要是我姐願意,她也能不進你家祖墳!我們三姐妹整整齊齊的!
姐夫被童米蘭氣得夠嗆,他本就瞧不起這小舅子或者說小姨子,分不清這混亂的稱呼本身就是恥辱,有這樣的親戚能讓他們家也跟著蒙羞,幸好童米蘭不常回來,眼不見心不煩,她不回來沒人想起她,她一回來全村的人的眼嘴都落在他們家。他被氣得去了朋友家,不願回家住,原話是:我不想和怪物待在同一個屋檐下。
童米蘭樂得自在,她還有種勝利之感,她把姐夫趕出了家。
童惠珍終於坐下,說:「早上爸媽又過來鬧,要我把小妹的骨灰交出來,他們說都收了王家的錢,連新郎新娘都同意了,這婚非結不可了。」
晏山說:「新郎新娘都同意?這不是亂扯嗎?除非他們親自下到地底下去問,不然騙誰啊,下次還是想個合理些的理由吧。」
「為了兩萬塊錢選個強姦犯,他們也是見錢眼開了,讓他們退錢肯定比登天還難,」童米蘭冷哼一聲,「我把這錢補齊給王家送過去。」
童惠珍說:「我把錢還過去吧,你馬上要去做手術,存那麼多錢不容易,本來早幾年你就該去做,誰想到我生病......」
「姐,你就別跟我說這些了,那我最初做胸不也是你給我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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