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年前的背景下,一切放在後來不合規、無法實現的事,在當時都過得去。
一個女大學生撿了個孩子,家裡誰勸也不聽,說多了就一句「你管不著我」。因為這事家裡鬧翻天了,大學還沒畢業,對象還沒成,先帶個孩子以後咋辦呢。她爸連斷絕關係的話都說出來了,龐清費解地看著他,問:「就一個孩子你至於嗎?」
要說她那時候有多愛這個孩子、多愛心泛濫,那也真沒有。她那時候的想法就是非常簡單地覺得,不就一個孩子嗎?吃飯多個碗的事,算什麼天大的事。
她甚至沒有給自己撿了個孩子的概念,也沒覺得自己當媽了,就只是「撿了個小孩兒」。
當時正在追求她的男生姓韓,得知這事覺得是天大的笑話,說她要是非留這孩子就算了吧。
「算了就算了。」龐清依然費解地看著他,還是那句,「你至於嗎?」
男生一而再再而三地做出退讓,最後的要求是這個孩子他可以出錢養,但是不能落在他們家,得放龐清爸媽家養,當個弟弟,而不是兒子。
那個年代養個孩子花費遠沒有後來高,中小學義務教育,高中大學憑考,龐清她爸是個幹部,她從沒覺得養孩子這點花費算是個事。
龐清說:「誰用你出錢了,他吃那幾口飯能花幾塊錢啊。」
男生說:「我總不能婚都沒結先有個兒子吧?他是哪來的我都不知道,我一輩子給誰養兒子啊?」
「那你就別結。」龐清說。
後來他們還是結婚了,這個孩子就落在他們戶口上,成了他們的第一個孩子。
龐清跟家裡人說,既然都落在我家了,他就是我孩子,誰也別嘴欠。她這脾氣也沒人敢惹她,不敢當她面說這事,只是親戚們都知道這個孩子是怎麼回事,小輩有的知道,有的不知道。
當初那個包被裡其實夾了張紙,上面寫了這個孩子的生日。
那張紙被龐清扔了,落戶口時把日期定在被她撿到的那天。龐清心想,有必要嗎?孩子你都扔了,記你生他那天幹嗎,算了吧。
從此韓方馳的生日都按龐清把他從紙箱裡抱出來那天過。
韓方馳真的像當初龐清以為的那樣,不用花費太多心思就長大了。他聽話、聰明、懂事,性格不鬧人,像個榜樣小孩兒。
幾年後生下的知墨像是復刻了一個女孩兒版的方馳,兩個孩子沒讓龐清操過什麼心,就像當初她說的,當媽也沒什麼了不起的。她該上班上班,該幹什麼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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