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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這一個月的相處謝讓已經摸清了姜姝的生活的習慣。雖然生活貧苦拮据但是很有規律性,每天都在一樣的時間醒來、離開,又回來。

饒是如此,謝讓看到已經吃了六天的鹹肉拌飯後表情還是略微有些失控。

「我給你的那些金子,你究竟換了多少錢?」謝讓拿起筷子,卻沒有下一步動作。

「嗯……王叔說換了十兩銀子,然後去掉買的鹹肉和雞蛋還剩五兩。」姜姝吃了一口飯,想了想道。

謝讓平日裡十指不沾陽春水的人也知道姜姝是被人騙了——一兩黃金能換二十兩白銀,他給姜姝的那些金子換個二十兩不成問題。

而且五兩銀子就買了那麼些玩意,這晉城的物價是瘋了嗎。

但謝讓什麼都沒說,如今趕緊養好傷想辦法回去才是正經。至於姜姝是否被騙,和他有什麼關係。

同前幾天一樣,謝讓勉強將米飯吃完了,至於鹹肉只動了些許。

姜姝看到被謝讓剩下的鹹肉覺得有些可惜:「你不吃了嗎?這些都是你花了錢的。」

謝讓聽到這話在心裡冷笑一聲,這小姑娘說這句話可不是因為關心他,言下之意是就算他不吃,她也不會同他少算錢。

貪財的鄉野村婦,這是謝讓對姜姝的印象。

早在姜姝救下謝讓的那一天就和他說好了:救他是一個價錢,他日常里的吃喝用度則是另算的。

「不必了。」謝讓搖搖頭。

姜姝看他如此也不強求,便將鹹肉放進鍋里煮去鹽分給飛飛當狗糧。

姜姝心裡也明白謝讓這是吃不慣醃製過的肉,但是她無法去集市上買東西,也不好意思麻煩王叔每日幫她帶東西。

「你身上有傷,要多吃點有營養的東西。」姜姝心地純良,謝讓越是沒說什麼她心裡越是有些愧疚,「我明天不採藥了,去山裡給你打只兔子回來吧。」

「不必了。」謝讓不是貪好口腹之慾的人,吃飯對他來說只是維持身體正常運轉的必做之事罷了。

況且,明日有更重要的事情讓她去做。

謝讓從懷裡掏出一封信放在桌面上:「明日勞煩你,將這封信寄出去。」

姜姝疑惑的將信收下,上面寫的都是她不認識的字,她平日只認識一些醫書上的字和自己的名字,而謝讓也知道這些,不然也不會放心讓姜姝去送信。

姜姝雖然看不懂,但也沒說什麼,應下這件事。

這也是謝讓最滿意姜姝的地方,雖然她無知無禮,她從來都不會去問。

她不問為什麼他滿身是血的躺在罕無人跡的深山中,不問為什麼他要不被聲張的藏在自己家裡,也不問他到底是何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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