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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景说:“我和他不熟。”

“我看看你们聊什么?”周洛阳看了眼杜景的手机,杜景便把手机递给他:孙向晨一直在给杜景分享有趣的东西,杜景也没怎么搭理,只有对方提到球队时,杜景才忍不住反驳他几句。

孙向晨与杜景喜欢同一个球队,周洛阳所支持的,却是他俩的对家。原本他俩什么都能说到一起,唯独足球与篮球,聊起来总容易吵架。于是彼此便默契地不再提各自的本命队伍。

但孙向晨的出现,填补了这个空白,他喜欢的球员恰好也是杜景喜欢的,于是便开启了上天入地的无脑吹,杜景曾经看过NBA的现场比赛,偶尔也会发表几句看法。

“哟,”周洛阳酸溜溜地说,“你们球队的粉丝。”

周洛阳翻翻杜景的聊天记录,这小子何止崇拜?简直是把杜景当成了偶像。

“他和我说话时,可不是用这个语气!”周洛阳有点震惊于男生可以对男生热情到这个地步,简直哭笑不得道,“你看这患得患失的小心情,都可以当你的粉丝了。”

杜景说:“我和你说话时不也是?卑躬屈膝的。”

周洛阳听到这话就想摔手机,说:“哪有!这明明是我的态度!我平时和你说话,从来就是看你脸色。”

杜景:“你没发现么?你给我发消息我从来就是秒回,就像这小子一样。我给你发消息,你总要把我晾着。”

“喂!那是我在忙好么?”周洛阳笑道,“上课我总不能一直掏手机。”

“我再忙看见你的消息也会第一时间回你。”杜景说。

杜景把手机放着,不想理孙向晨,打开电脑,帮周洛阳做他的编程,说道:“我就是你的舔狗,还得给你做作业。”

周洛阳:“对啊所以你注定买不了房子,因为舔狗不得house。”

周洛阳实在很烦编程课,他压根就没打算选这门,因为杜景选了,他才陪他选了,上课枯燥得要命,讲师又是个老太太,简直让他打瞌睡,最后作业扔给杜景,让他去做两份。

孙向晨是个健气阳光的大男生,周洛阳能感觉到他真的是非常非常非常崇拜杜景。他为杜景做的事,周洛阳与他一比较,简直为之汗颜——

包括但不限于选修课占座,打饭,打球时买饮料,坐在射箭场边替杜景看衣服,读杜景常看的小说,买和他一个牌子的衣服、球鞋、书代购;找好吃的餐厅先去尝尝,再约他俩一起去。更找到在国外念书的朋友,为杜景去要他喜欢的球星签名海报,落款是to:Vincent。

但杜景大部分都没有收,尤其那张科比的海报。

再后来,孙向晨还想送杜景一个新款的手机。

孙向晨不是什么富二代,就是个普通家庭出身的小孩,周洛阳看他这样,换成自己都有点吃不消。杜景确实很有钱,却不怎么在意消费水平,诗人父亲留给他不少遗产,买完法拉利撞坏以后,还剩下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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