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可能會有些作用。
法官是極為理智的派系,不會因為猜測而動搖進程。
將手稿驗證以後看向封悅。
「原告提出證據,被告如何解釋?」
封悅看向律師。
律師說到:「手稿可以作假,但是簽約合同是沒辦法作假的,兩個合同簽約主體都是同一個出版社,只要把出版社的編輯叫過來作證,便能解決問題。」
法官點頭。
讓證人出面。
汪海陽終於有了露面的機會。
他上了法庭,視線往原告那邊看去,他想要看看,到底是什麼樣子的窮人竟給他找事。
當對上蘇明阮跟江律師的視線時。
他臉色突變,這兩人還真的去過出版社,去找溫彩玲來著。
那個時候就是為版權麼?
不過沒找到人,溫彩玲已經被辭退了,辭退的理由就是業績不好。
現在對上這兩人他心裡總是突突的,覺得不安得很。
蘇明阮瞥了一眼汪海陽,眼裡閃著不屑。
就是這麼一個東西,把認真工作上進努力的彩玲給踢了出去。
可真是……
不管哪個年代都會出現一種現象,辛辛苦苦非常努力工作的人,完全比不上有一張能哄著領導開心的嘴。
只要領導開心了,那好處就多了。
蘇明阮在心裡暗暗警示自己,不能被一些好聽悅耳的話給打動,要用眼睛看,要知道情況究竟是什麼樣子的。
「這是報社總編,我方當事人就是跟他簽約的。」
「對的,簽約日期是去年的六月,她就是如願,書在大陸出版過一次,不過後續她要去寶島發展,便帶著版權去那邊。
書里很有案例很多知識,也只有封女士這樣的出身跟本事才能了解,掌握。」
汪海陽一邊做證一邊恭維封悅。
封悅聽著心裡都順暢了,是的,事情就是這樣子。
有證人,有證據,誰能說他們作假了。
「針對被證人提出的證據,原告你怎麼看。」法官問。
蘇明阮看一眼江律師,江律師懂,這會兒應該她發揮,她說話。
「我方也有證人。」江律師這般說完。
法官讓原告證人出庭。
溫彩玲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出來的。
她看一眼汪海全,眼裡閃過不屑,她一個沒有背景的人拿他沒辦法,但是如願老師不一樣。
先不說她手裡還有錄音。
就算沒有錄音。
她定然還會有其他證人。
寫書這件事兒,可以瞞得過朋友,但是家人是沒辦法瞞的。
尤其是如願老師看起來有隨時錄音的習慣。
這樣一來,她能當作證據的東西定然會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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