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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苦日子過厭了,再不想過吃米糠和狗搶食的日子,只想嫁個聽話溫柔又有錢的。

——

博晟第一次見季孟溪,季孟溪十四歲,剛隨母嫁進程家,

姑娘漂亮乾淨得仿佛院中枝頭剛綻開的梔子,

只可惜,這顆梔子帶毒。

來的第一天,程家姑娘挨了打,

來的第一年,程家兒子為她和姐姐決了裂,

第五年,大院裡原本好得穿同一條褲子的兄弟幫為爭她打得頭破血流,四分五裂,弟弟博均更在家裡鬧著要娶她,還要為她放棄進部隊下海掙大錢。

博晟覺得他們簡直瘋了,更瘋的是,他腦子裡還有一個他,天天嚷著要他娶她,

半夜趁他睡著跑去給季孟溪當田螺姑娘,

看到季孟溪在巷子裡親人,落寞得魂散還叫他去給人散後掃尾……

後來,他也瘋了,比他們更瘋……

兩輩子只求一個季孟溪——博晟。

閱讀提示:1:男主重生,開始魂沒融合好(白天小博晟,晚上大博晟。)

2:女主拜金(真拜金)真想攀高枝,但也是真優秀。

3:女主會有事業

4.年齡差6

5:排雷還沒想好,寫到才知道情況

第一面

七月的暴雨說來就來,如注的雨接連成雨幕傾泄下來,揚塵的地面迅速濕透,很快坑窪處便積了水。街上行人匆匆四散,躲雨的躲雨,冒雨回家的回家。

百貨大樓里這會兒幾乎沒了人,只零星幾個被雨擋住和臨時衝進來躲雨的顧客在逛。

二樓鞋櫃,黎菁站在櫃檯前,盯著櫃檯上擺著的兩雙鞋,糾結得咬住了手指指節。

兩雙鞋,一雙米色,一雙銀色。米色那雙是上好的小羊皮,皮質柔軟,七公分高的坡跟,前面還帶點防水台,鞋子也輕,走路不累,她上班也能穿,顏色還百搭,兩個字——喜歡。

但銀色那雙她也喜歡,亮閃閃的銀,鞋邊帶著光澤晶亮的碎鑽,十公分的小細跟,纖長腳型的尖頭,配她新買的那條掐細腰的魚尾裙再合適不過。

「巧巧,你覺得我買哪雙好啊。」

黎菁伸手拎起兩雙鞋,左看右看,還是選不好,她抬頭看向她對面的祝巧巧問道。

黎菁在百貨大樓當會計,她平時喜歡買買買,一有空就下來百貨里逛,百貨大樓各個櫃檯的姐姐妹妹們都和她熟,衣服包包鞋子小飾品各類毛絨玩偶里,她最喜歡買鞋,幾乎次次不落空,和愛八卦喜歡看美人的祝巧巧更是熟得不能再熟。

祝巧巧兩手各撐一邊櫃角,眼睛一直盯在黎菁的臉上,轉不過眼。

黎菁這張臉,祝巧巧看了四年,看一次,羨慕一次,怎麼就有這麼漂亮到無可挑剔的人呢。

不過巴掌大的小臉,白生生的,帶著清絕穠艷的精緻,兩道柳條似的彎眉,俏鼻挺秀,一雙明嫵上翹的狐狸眼,眼角卻略有鈍感,眼裡像淌著一汪春泉水,清凌凌的,瀲灩動人。

怎麼看怎麼好看,感覺女媧造人的時候,旁的人都是隨手一捏的,就黎菁被厚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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