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林雲初換成了她,這狗屁劇情她堅決不走。
她肯定要離開這裡。
遠離男女主角,遠離這對奇葩的養父母,遠離所有的不幸。
「不過我有兩個條件,第一,我還得在這呆一周,參加燕子的婚禮。第二,你得把我那一千三百六十塊錢還給我。
「你一千三百六十塊錢,你怎麼不去搶?」王秀君聲音尖銳地問。
這個年代的工資三四十塊一個月,林雲初張口就要,不是六十塊,不是三百塊,是一千三百六十塊。
王秀君臉色沉黑沉黑,開始聲音尖銳地數落林雲初,「這些年,你吃我的,穿我的,用我的,霸占著原本我女兒享有的一切。你不感恩也就算了,不僅想害死可可,還想訛我的錢!一千三百六十塊,你開得了口!」
林雲初自然知道這個金額在這個年代,屬於巨額性款項。
但這本來就是原主的錢。
「我把你養這麼大,這些年讓你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最後還變成是我的不是!早知道我就養條狗!白眼狼都比你有良心!」王秀君越想越氣。
林雲初翻了一個白眼給她。
她是真想養她嗎?
不是的!
是她自己心存歹念,林可可一出生就奄奄一息,她覺得根本養不大,偏偏自己生產傷了身體,生不了二胎,便趁著自己在醫院工作的便利性,故意把她和林可可換掉,後來看到林可可被她親生父母養得很好、又不要臉地把林可可要回來。
林可可回來後,她一直擔心司家只要她做兒媳婦,不要林可可,開始對她態度冷漠,千方百計地想趕她走。
「當初,我參加工作的錢,一早就說好,不是你的,是你給我存著的。還有我救人的錢,你也說,給我存著的。」林雲初不急著和她爭辯,不緊不慢地道。
原主剛參加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三十塊,一年三百六十塊。
司家給了她一千塊,一起一千三百六十塊。
王秀君心梗,眉頭皺得凶神惡煞。
林雲初小眉頭微微一皺,道,「您不給也沒關係,我直接去問司家要吧。當初他們承諾誰救人,就給一千塊感謝費。這感謝費,我拿不到,只能重新再找他們拿一次。反正,我和司家現在是沒緣分了。」
王秀君感覺喉嚨被扼住,道,「你敢!」
「您都說了,我這種白眼狼丟人現眼,齷齪不要臉。不要臉的人會怕啥?再說,我光腳還怕穿鞋的?」
林雲初反問,一副爛罐子爛摔的模樣。
「……媽。」
王秀君還沒說話,林可可急了。
林雲初若真將這事鬧到司家去,那丟臉的就是他們林家,司家會覺得他們林家人品不好,貪了林雲初的錢。
且之前救人的是林雲初,因為她救人,司家才把婚事提上日程,她這一去鬧,婚事黃掉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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