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必須穿他買的衣服,周六白色,周天黃色,周一紅色……不能把顏色弄錯。
姐姐必須吃他說的食物,哪一筷子夾什麼,米飯的分量多少都不能錯。
姐姐每一個小時看什麼書,看到哪一頁。
姐姐必須上他讓她去的學校,即便姐姐去了他說的學校,高中還是轉了四次校,一個比一個離家近,一個比一個差。
姐姐必須在他規定的時間回家,不能晚一分鐘。
每次姐姐出了一點錯,穿錯襪子的顏色,或者回家晚了一分鐘,他就會既憤怒又興奮地把姐姐拽進他們家專門設置的懲罰室。
姐姐被打時哭不哭他也要控制。
他對她和媽媽的控制欲也一樣變態,只不過在懲罰時略有不同。
他對她們的懲罰經常是把她們趕出家門,尤其是喜歡在氣候惡劣的時候。
這一招對她媽媽太有用了,這個以男人為生的女人每次都會跪在門口,雙手合十求他讓她們回去。
媽媽一個人求還不行,他必須讓她這個犟種也跪在外面求他,像個狗一樣,才會把她們放回去。
如果她不跪地求饒,他就會把帶傷的她丟進雨里。
媽媽從來不敢忤逆他,每到這時,姐姐都會衝出來護著她,姐姐很瘦,但她身上香香軟軟的,每次她都會安心地在她懷裡暈倒過去。
姐姐這種超出林智遠控制的行為,會讓他更加憤怒地把姐姐拖進懲罰室。
所以,後來她改了,她再也不犟了,她不想再被姐姐顫抖瘦弱的身軀擋著了,只有在姐姐去高中上課的時候,才會像一頭倔驢。
林智遠好像在玩一種病態的遊戲,她們是他遊戲的旗子,遊戲規則是他的控制欲,遊戲場地是這個父權制下的家庭,遊戲獎勵就是他這個沒其他能力的男人,感覺到了欲罷不能的權力滋味。
姐姐曾跟他說過,林智遠的控制欲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在我媽媽多次逃跑,被打斷腿終於放棄後。」
很多很多年前,他們住的這裡還是個小山村,姐姐的媽媽是被拐賣到這裡的,托北城是大城市的福,姐姐的媽媽很快被父母找到了,可是那時姐姐的媽媽已經懷了姐姐,所以媽媽的父母就讓她留在這裡好好過日子,當時已經有拆遷的消息傳出來了。
可是姐姐的媽媽一直在逃,一開始林智遠對她很好,因她屢次逃跑,他的本性被激發出來,把姐姐媽媽的腿打斷了。
為此他去蹲了監獄,從監獄出來後,他不再去工作,整天呆在家裡,控制欲報復性地一日比一日變態,姐姐的媽媽就在這樣的環境裡鬱鬱而終了。
而同樣長期在這種窒息壓抑環境裡的姐姐,也經常噁心嘔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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