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主任:「孩子都懂,誰對他們好,他們都記得。我們報警找了,我在車站廣播找了他半年都沒有消息。」
她當時最害怕就是警察通知有無名男孩子的屍體等她去辯認。
老三也是初二跑的,同年老四也跑了,這兩人連信都沒留。
張主任:「這些孩子的學習都不怎麼樣,在家裡沒有學習氣氛,在學校也受鄙視,產生了厭學情緒。我懷疑他們認識的字還沒有小學高年級的學生多。」
張主任:「不過老四走之前把他們家的玻璃全都砸破了,電線全剪了,馬桶和下水道里全填了土,這孩子真是……」
怎麼說呢?
身為父母,被孩子如此仇恨,不知道他們有沒有一點點後悔。
杜偉誠:「那他們的父母呢?」
張主任提起這兩個人就很冷漠了,「不知道。我也不關心。以前兩人還回來,後來也不回來了,不知道去哪裡了。」
杜偉誠斷定這家人不在本地,就算在本地,信息也不靈通,就放心的去跑起訴的事了。他找了個當地的律師,兩人討論過後,律師也明白杜偉誠並不打算上庭,而是要逼對方進行庭外合解,目的也不是錢,而是合同本身。
律師就主要遞訴狀,天天跑法院,遞上去之後又跑排期,儘量把排期提前。因為合同標的不小,所以訴訟費也不低,法院很容易就接受了這個案子,在法院門口公示,寄起訴書給嘉世,通知它上庭。
杜偉誠這段時間兩個地方輪流跑,律師通知他嘉世的人到了以後,他趕緊過來了。
律師說:「被告那邊想拖時間。他們聯絡你們沒有?」
杜偉誠:「聯繫著呢,先抻抻他們。」
律師就笑:「好。那你暫時還是不出面?」
杜偉誠搖頭:「我現在不出面。」
嘉世法務的目的也是拖延,不能走到開庭這一步。他也請了一個當地的律師,兩個律師都是當地的,人不熟面熟,坐在一起聊一聊,一對消息,都笑了。
兩人坐在法院的長凳上,各自穿西裝打領帶頭髮烏黑鋥亮,各自抱著一個公文包,顯得十分的專業。
陸家律師:「怎麼辦?」
嘉世律師:「等唄,等原、被告願意坐在一張桌子前,咱們急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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