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葦趕緊一邊簽名,一邊提了她想跟公司簽一個這樣那樣的合同。
柳葦:「不然,唐希他們的工資都是公司在付,我出行的車還有別墅里兩個阿姨的工錢,還有平時的宣傳之類的,都是公司在白掏錢。」
路露猶豫了一下,說:「這樣的合同簽了對公司沒什麼好處,不過我可以去問問陸哥。」他看了她一眼,笑著說:「現在發現有公司的好處了吧?」
柳葦嘆氣:「是啊。」
公司的好處對她這種在演藝圈的獨行俠來說真的太方便了,就是處理所有瑣事的。現在也有藝人自己開工作室,那她等於還是要自己思考處理所有這些瑣事,哪怕路露是她的經紀人,但他同時也管著陸哥的公司,不可能再分身來管她的工作室。
這也不是再找一個經紀人,比如提拔孔澤蘭就可以解決的問題。
她真正需要的是公司這種已經修煉進化完的成熟的制度,這種成熟的制度保證了藝人身邊的所有工作都有人去做,所有問題都有人去解決,不會讓藝人操心——除非這個藝人在做演員之外還有經營公司的天賦。
柳葦很確定她沒有。
而她也發現了她現在非常依賴公司這種成熟的體系。
路露:「我思考過你的需求和陸哥的需要,這樣
,你可以簽給陸哥一個優先權,就是他的電影或是他介紹的劇組,你將優先考慮,但最終決定權還在你。」
柳葦想了一下,覺得這樣可以:「沒問題。」
路露:「而且,陸哥很擔心你會被圈子裡的浮華迷住眼睛,我建議你再給他簽一個道德條款。」
柳葦:「道德條款?比如什麼?我保證不違法犯罪?」
這其實也是路露想讓柳葦保證的東西。
怎麼說呢?雖然他不是她的什麼人,但做為引她入行的人,路露自認是對她有一份責任的。可是家人可以約束的東西,身為工作夥伴,想約束就只能利用合同了。
之前提這個不太合適,現在時機正好,路露就說了。
路露:「你承諾不吸D、不酗酒、不濫交、不賭博。」
柳葦坐直身,說真的,她沒有感到被冒犯,反而有一種被關心的感覺。
她說:「假如我違反了呢?解約還是罰款?」
路露嘆氣:「假如你真違反了,像是吸D或酗酒,我需要將你送進戒D所或醫院進行長期勒戒,這就需要你給我一定的監護權。」
「我希望你不要違反。」他說,「這個圈子裡很多人都會走錯路,太多了,你不要是這些人之一。假如你對給我監護權有疑慮,那就只需要解約。」
柳葦:「不簽這個是不是出了事,我的形象壞了,也需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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